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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4552 | [ 发文字号 ] | 渝两江管办发﹝2021﹞97号 |
[ 主题分类 ]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1 |
重庆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渝两江管办发﹝2021﹞97号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重庆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重庆两江新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和《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突出重点和市场导向的发展原则,全面建设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扩大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构建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两江新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展现新作为,为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思路
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国内大循环,发挥比较优势,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以建设“一带一路”对外交往中心为引领,强化对外合作交流,在更高水平上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产业、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通过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全方位的资源互动,加速服务贸易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推进两江新区打造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新区。
优化服务贸易总体功能布局。继续推进服务贸易主体向重点开放平台和产业园区集聚,形成七大服务贸易产业生态集聚区:重点推进建设照母山-江北嘴金融服务集聚区、两路果园港综保区“保税+服务贸易”集聚区、寸滩国际新城国际服务消费集聚区、果园港国际物流多式联运集聚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协同创新区科技研发与转化服务集聚区和悦来国际会展服务集聚区。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达到300家,其中,数字服务出口企业100家。通过全面推进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和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服务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产业深度融合,集群规模扩大,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品牌企业,建设成为中西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关于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开放、提升便利化及完善监管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建设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完善管理体制
1.健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常态化工作制度。
2.建立两江新区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完善政策宣传、市场开拓、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企业培训等服务配套体系,准确把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反馈企业发展诉求。
3.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绩效评价。依托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两江新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评价,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二)深化对外合作,探索重点领域扩大开放
4.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区,推动金融服务领域开放。大力发展现代金融,提升金融科技含量,高水平打造两江金融科技产业园和江北嘴金融科技港,推动“监管沙盒”试点和“金融专网”“渝普金链”联合共建,支持龙头企业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智能投顾、机器交易、智慧客服、语音识别等金融科技产品,强化金融科技产业链延链补链招商。提高服务实体水平,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完善上市工作机制,强化财政资金激励,持续丰富储备企业,建立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大力支持辖区企业开展QDLP试点,全面推广两江新区科技跨境贷,加快长江经济带(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金融支持绿色制造、绿色建筑和气候投融资试点。
5.加快建设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融合发展。优化铁公水空四式联运,加快建设港口物流仓储和加工中心、铁路货运到发中心、陆港贸易中心、交易市场服务中心、国际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积极推动国际物流信息协同云平台、分拨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引进全球50强和中国50强物流企业,培育5A级物流企业、全国百强物流企业。支持企业提升智慧物流水平,推动其向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延伸服务链条,提升品牌知名度。发展智慧物流,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和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体系中的应用,布局建设一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中新物流合作,加快中新“1+1”运营平台建设,加强果园港、新加坡港“双枢纽港”联动。
6.争取申报国家数字出口基地,推动信息服务领域开放。以两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第二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大数据全产业链,持续打造重庆至新加坡数据传输通道和信息服务枢纽,加快探索创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依托中新国际数据通道建设,开展离岸数据业务试点。充分发挥中新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功能,支持在两江新区设立中国第四个、西南地区第一个关口局,在重庆实现打通互联网国际出口。允许外资服务提供者在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开展外向型数据业务服务,在有效监管前提下为试验区内的企业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
7.加快发展国际技术贸易,推动科技服务领域开放。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技术转移中心。打造重庆(两江新区)-中东欧国际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区。鼓励国外知名公司在两江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谋划与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建立科技合作交流与协商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搭建技术共享动态更新库,支持高校院所及重点企业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共享服务平台。
8.对标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推动文化旅游领域开放。深化文化旅游资源开放、信息共享、行业监管、公共服务、旅游安全、标准化服务等方面国际国内合作。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推动文化服务“走出去”。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开展艺术品保税业务,为艺术品生产、物流、仓储、展示和交易提供服务。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争取允许中外合资、外商投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台湾地区除外)业务。探索允许境外机构试点独立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
9.重点突破医疗教育等领域,推动专业服务领域开放。推动医疗、法律、教育等领域对外开放,提高商务服务水平。探索适度放宽特殊医疗器械和药品准入。依托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探索开展外籍护士来华短期执业试点。增强与境外机构在合作开发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律师事务所合作、中外联合办学等多方面的合作。探索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试点。
(三)强化高效服务,全面提升便利水平
10.积极争取和落实资金流动便利化。积极推进外债便利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贸易外汇结算便利化、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开放试点在新区先行先试。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
11.积极争取和落实人员流动便利化。对紧缺急需外籍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停居留政策,探索与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相适应的灵活就业制度与政策。整合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争取在两江新区开展外籍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为外籍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创造便利。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才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
12.积极争取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试点。积极对接相关市级部门,以推进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智慧化建设为契机,争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试点,将技术贸易管理事项和服务出口退税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13.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拓展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争取引入国字号机构在两江协同创新区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打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专利、商标、版权等基础信息,集成检索、分析、数据交换等功能,保障各类创新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获取和利用。
(四)厚植发展优势,全面创新发展模式
14.大力发展“保税+服务贸易”。依托两路果园港综保区,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研发设计部门、结算中心等单独设立,加快形成“研发+制造+结算”全价值链条。探索境内境外交叉的“X型”保税维修模式,开展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争取设立“保税+全球维修”服务贸易示范区。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推动“保税+飞机租赁”常态化运行,探索引进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医疗设备、节能设备等保税租赁业务。推动两路果园港综保区打造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示范区。
15.大力发展国际服务消费。加快建设寸滩国际新城国际服务消费集聚区,瞄准国际消费中心、国际商务中心、国际交往中心三大发展目标,抢抓RCEP协定签署机遇,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大力发展国际服务消费,围绕邮轮母港搭建窗口、贸易、旅游三大服务体系,推动高端服务、高端产业、高端要素集聚,加快发展邮轮经济;围绕寸滩保税经济区不断拓展保税展示交易规模,丰富国际化元素,加快发展保税经济;围绕金山片区做大做强以文化创意、泛娱乐化为主的创新型服务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时尚经济。
16.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完善数字贸易发展促进体系。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争取设立数字贸易跨境服务功能区,加快出台数字贸易发展规划,探索开展数字贸易统计。加强数字贸易主体引进培育。
积极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促进“数字+”文化、旅游、金融、会展、医疗、知识产权等高端服务业的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数字服务外包,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数字贸易采购商和服务商为对象,搭建数字化服务外包资源配置和接发包功能平台,逐步扩大平台交易类型和规模。
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引进一批跨境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商,鼓励龙头电商企业加快海外布局。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便利外国人在华使用移动支付试点。大力发展数字商务,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
(五)完善服务平台,全面健全促进体系
17.建设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联盟,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区内服务贸易调研,支持企业产业发展、政策申报和国际市场开拓,通过线下培训、沙龙、论坛等形式完善服务贸易工作体系和企业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如生物医药研发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务和集中监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寄递服务监管平台、二手飞机二手航材及飞机零部件交易流转平台、航运保险交易平台、二手车出口检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合作平台、检验检测认证和测试服务共享平台等。
18.以服务业开放试点为契机加强服务业国际合作。对标国际一流消费城市服务标准,营造国际消费环境,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核心承载地。健全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合作机制。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上海、北京等服务贸易发展较好或政策优势明显区域,加强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带动服务业开放。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与天府新区合作,围绕制度创新、平台共建、通道共享、产业协作等重要领域共建共享,争取共同打造川渝服务贸易协同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对外交往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离岸接包中心、境外营销服务中心。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完善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市场为重点的服务贸易海外市场拓展体系。探索引进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落户两江新区,探索在国际商事、运输、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
(六)加大支持力度,全面优化政策体系
19.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用好国家、市级服务贸易发展专项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完善《两江新区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大平台支持力度。
20.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复制推广普惠金融平台模式。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融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大力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探索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鼓励开展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履约保证保险、产业链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
(七)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完善监管模式
21.优化行业监管。聚焦金融、会展、旅游、技术贸易等重点领域,建立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做好国际会议、赛事、展演、展览监管,进一步简化展品检疫审批管理。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2.提升监管效能。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优化监管模式的改革举措。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积极对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应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八)完善统计制度,全面健全统计体系
23.完善统计制度。依托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逐步开展重点联系企业数据直报工作。逐步开展服务外包统计直报。积极组织国际货运代理、保税+、规上工业服务、工业设计等企业填报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24.强化统计合力。争取建立区级层面多部门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和数据核查、退回和通报制度。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充分挖掘运用统计数据,研究服务贸易运行形势分析、服务贸易行业年度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
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的作用,协调解决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季度督查、年度考核和专项评估。
(二)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服务贸易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专业化、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扶持和引进力度。强化服务贸易工作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从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相关领域人员的国际交流、合作、培训。建立更加开放的引才引智制度,对于关键核心技术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进机制。支持数字经济用人单位申报“重庆英才计划”“鸿雁计划”等人才政策。对经认定的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三)做好宣传总结
加强试点信息报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对于服务贸易在制度、政策、业态等多方面的创新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推进信息共享。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国内外各种资源和途径,广泛宣传两江全面深化试点的创新做法,打响“两江服务”品牌,提高社会对全面深化试点的创新工作的认知、认可和支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联系人:曾峙霖;联系电话:18580285240。
附件:重庆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分工明细表
附件
重庆两江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分工明细表
试点任务 |
序号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 |
1 |
成立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重庆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各部门服务贸易政策,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
现代服务业局,经济运行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司法局等各小组成员单位 |
2 |
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依托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评价 |
现代服务业局,经济运行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司法局、财政评审中心等各小组成员单位 | |
3 |
争取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委托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样品或产品 |
市场监管局 | |
4 |
落实关于工程造价深化的改革,探索在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率先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同时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已具备一定基础的房地产开发领域率先推行工程造价改革 |
建设管理局 | |
5 |
落实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模式创新改革,争取在有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品质的管控作用,发挥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技术主导作用,推动设计单位提供城市设计、前期策划、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咨询顾问、施工指导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
建设管理局 | |
6 |
推进医疗机构审批登记,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优化健康服务业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
现代服务业局,建设管理局、经济运行局、规划自然资源局 | |
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
7 |
打造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开展中新合作试点和“监管沙盒”试点 |
现代服务业局,自贸办(中新办)、两江银保监分局 |
8 |
积极打造两江金融科技产业园和两江新区江北嘴金融科技港两大特色园区 |
现代服务业局,江北嘴投资集团 | |
9 |
支持建设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科技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设立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
现代服务业局、科技创新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10 |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业、保险业企业在两江新区设立分支机构 |
现代服务业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11 |
在市级政策支持下,探索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试点,为来华外籍人士就医提供结算服务;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重大疾病、长期护理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社会发展局,两江银保监分局、社会保障局 | |
12 |
推进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加快建设港口物流仓储中心、铁路货运到发中心、陆港贸易中心、交易市场服务中心、国际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积极推动国际物流信息协同云平台、分拨中心信息平台建设 |
自贸办(中新办),港务物流集团,果园港枢纽公司 | |
13 |
推进中新物流合作,加快中新“1+1”运营平台建设,加强果园港、新加坡港“双枢纽港”联动 |
自贸办(中新办),两江投资集团,港务物流集团 | |
14 |
在市级部门的支持下,争取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 |
城市管理局,保税港区集团、港务物流集团 | |
15 |
在市级部门的支持下,争取在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 |
城市管理局,保税港区集团、港务物流集团 | |
16 |
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依托两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探索创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 |
两江产业集团,现代服务业局、科技创新局 | |
17 |
依托中新国际数据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开展离岸数据业务试点。充分发挥中新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功能,支持在两江新区设立中国第四个、西南地区第一个关口局,在重庆实现打通互联网国际出口 |
自贸办(中新办),科技创新局、云计算公司 | |
18 |
允许外资服务提供者在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开展外向型数据业务服务,在有效监管前提下为试验区内的企业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 |
自贸办(中新办),科技创新局、云计算公司 | |
19 |
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技术转移中心。鼓励国外知名公司在两江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 |
科技创新局,招商集团、产业促进局 | |
20 |
探索设立成渝双城经济创新发展基金 |
现代服务业局,财政局、招商集团、江北嘴投资集团、科技创新局 | |
21 |
探索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
两江银保监分局,现代服务业局 | |
22 |
按市级确定的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本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积极争取允许港澳与两江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积极争取允许港澳与两江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和内地律师 |
司法局,自贸办(中新办) | |
23 |
按市级确定的保障措施,开展本地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并适当降低参与试点的外籍律师在中国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少于3年的资质要求 |
司法局 | |
24 |
对取得内地医师资质的港澳医师,探索开办诊所执行备案制,简化港澳医师转内地医师资格认证手续,符合条件的港澳医师可按程序取得内地医师资格 |
社会发展局 | |
25 |
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前述人员可以在两江已经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加入成为本地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
市场监管局 | |
26 |
在市级政策保障下,允许台湾居民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执业 |
规划自然资源局,社会保障局 | |
27 |
允许台湾居民参照现行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在本地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 |
市场监管局 | |
28 |
协助市级单位开展面向港澳的高级经济师、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可 |
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 | |
29 |
支持开展与港澳专业服务资质互认试点。 |
自贸办(中新办) | |
30 |
在市级政策保障下,支持放宽港澳专业人才执业资质,复制推广北京与港澳专业资格“一试三证”评价模式,即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认证、国际认证,港澳专业人士在港澳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 |
社会保障局 | |
31 |
积极探索创建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 |
现代服务业局, 六大集团 | |
32 |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开展艺术品保税业务,为艺术品生产、物流、仓储、展示和交易提供服务 |
保税港区集团 | |
33 |
探索允许境外机构试点独立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 |
现代服务业局, 悦来投资集团 | |
34 |
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
社会发展局 | |
35 |
允许外商投资网络视听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等数字文化产业,允许外资参股电影后期制作经营企业 |
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 |
36 |
试点设立外商独资专科医院,优化外国医师行医注册审批流程,将外籍医师短期来渝行医执业许可期限延长至3年 |
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 | |
37 |
开展外籍护士来华短期执业试点,试点医院限定在依托中新(重庆)项目引进的外资医院,对具备外国合法从事护理活动资质的外籍护士,允许应聘在试点医院从事短期护理活动,有效期限定为1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需向市级有关部门申请延续 |
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 | |
38 |
支持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 |
市场监管局,自贸办(中新办) | |
39 |
支持对医疗机构因临床亟需进口少量药品(不含疫苗),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 |
市场监管局,自贸办(中新办) | |
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
40 |
争取服务贸易外汇结算便利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在两江新区先行先试。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服务贸易中的使用 |
两江银保监分局 |
41 |
依照“本币优先”原则,指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形成政策合力,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快速发展 |
两江银保监分局 | |
42 |
开发两江新区跨境人民币融资平台,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 |
两江银保监分局 | |
43 |
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 |
两江银保监分局 | |
44 |
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允许合格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
两江银保监分局 | |
45 |
研究出台更加开放的引进高端人才停居留政策和出入境便利举措,探索整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便利外国人来本区就业 |
公安分局,科技创新局、组织人事部 | |
46 |
推动境外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探索开展金融、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等领域境外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在CEPA和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允许取得国际专业资质或具有特定国家和地区职业资格的金融、规划等领域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并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有行业特殊要求的除外) |
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建设管理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经济运行局、自贸办(中新办)、两江银保监分局等 | |
47 |
为境外人员赴两江新区旅游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逐步优化就医环境,推动境外人员无障碍就医。 |
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 |
48 |
完善和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政策,推动医疗健康服务特别是中医药服务出口 |
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 | |
49 |
探索开展与港澳“一展两地”或“一展多地”会展模式,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一展两地”或“一展多地”跨境会展过程(展期14天内)中,为会展工作人员、专业参展人员和持有展会票务证明的境外游客依规办理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签注),多次往返港澳与内地之间 |
悦来投资集团,公安分局 | |
50 |
探索开展外籍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允许外籍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就业、永久居留;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两江新区就业和创业。探索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 |
公安分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 | |
51 |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聘用的“高精尖缺”外国人才,经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照外国人才(A类)享受工作许可、人才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办理及社会保障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 |
公安分局,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社会保障局 | |
52 |
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
社会保障局,科技创新局 | |
53 |
为外籍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创造便利。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
市场监管局,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公安分局 | |
54 |
为高端人才及其科研辅助人员来两江投资创业、工作讲学、经贸交流提供办理长期签证和停居留证件等移民出入境服务;允许外籍高端人才的科研辅助人员办理与外籍高端人才所持期限一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
公安分局,科技创新局、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 | |
55 |
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才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 |
科技创新局,组织人事部、公安分局 | |
56 |
外籍人才任职结束,达成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回国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大陆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社会保障局,科技创新局、税务局 | |
57 |
完善游戏动漫研发、影视制作、会展策划、创意设计等领域外籍人才认定条件和标准,以支持相关产业和贸易实操技能特长人员的引入,提高相关产业服务出口能力 |
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现代服务业局 | |
58 |
探索设立招收外籍人士子女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提升对高端外籍专业服务人才的吸引力 |
教育局 | |
59 |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硕士留学生可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公安分局,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社会保障局、科技创新局 | |
60 |
推动移动支付、消费服务等便利化;开通移动支付用户注册时境外人员的身份信息验证便捷通道,方便境外人士在国内消费;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品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在口岸统一设立境内移动消费支付办理窗口,提升境外游客在境内消费便利化水平 |
经济运行局、两江银保监分局、经济运行局 | |
61 |
争取便利外国人在中国使用移动支付试点,不预设业务实现路径,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原则逐步推进 |
两江银保监分局 | |
62 |
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开通办税绿色通道,由办税部门提供一次性告知、政策咨询等服务 |
税务局 | |
63 |
落实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举措:对于有关产业园区内科研机构、研发或生产型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或零部件(非诊断试剂),进行Ⅰ类产品(重点产品)和Ⅱ类产品(一般产品)分级管理,提供通关便利、提高效率 |
市场监管局,自贸办(中新办) | |
64 |
对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申报批次较多的进口产品CCC免办企业,探索实施自我承诺便捷通道,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
市场监管局,自贸办(中新办) | |
65 |
推动科技人员往来畅通、探索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大型科学设施和科技资源共用共享 |
科技创新局, 财政局、教育局 | |
66 |
在市级部门的支持下,争取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试点在两江新区先行先试,争取技术贸易管理事项和服务出口退税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自贸办(中新办),港务物流集团 | |
67 |
鼓励国外知名公司在两江协同创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专业中心 |
协同创新区,科技创新局、招商集团 | |
68 |
拓展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争取引入国字号机构在两江协同创新区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
市场监管局,协同创新区公司 | |
69 |
争取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 |
市场监管局,招商集团 | |
70 |
打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专利、商标、版权等基础信息,集成检索、分析、数据交换等功能,保障各类创新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获取和利用 |
市场监管局 | |
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
71 |
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对“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 |
保税港区集团 |
72 |
打造全球维修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境内外检测、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支持探索境内境外交叉的“X型”保税维修模式,积极探索开展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维修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 |
保税港区集团,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现代服务业局 | |
73 |
推动“保税+飞机租赁”常态化运行,探索引进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医疗设备、节能设备等保税租赁业务 |
保税港区集团 | |
74 |
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争取设立数字贸易跨境服务功能区 |
现代服务业局,科技创新局 | |
75 |
加快建设寸滩国际新城国际服务消费集聚区,围绕邮轮母港搭建窗口、贸易、旅游三大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邮轮经济;围绕寸滩保税经济区不断拓展保税展示交易规模,加快发展保税经济;围绕金山片区做大做强以文化创意、泛娱乐化为主的创新型服务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时尚经济 |
江北嘴投资集团,保税港区集团、两江产业投资集团、现代服务业局,各有关部门 | |
76 |
加快出台数字贸易发展规划,探索开展数字贸易统计 |
现代服务业局,各有关部门 | |
77 |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托综合保税区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培育集聚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 |
保税港区集团 | |
78 |
数字贸易主体引进培育。集聚一批引领数字贸易发展、具备产业链整合能力的数字跨国公司;培育一批国内本土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独角兽级创新企业,不断扩大数字贸易企业规模,提升数字贸易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数字贸易创新市场主体,深化云服务、数字服务、数字内容等领域的开放合作,建设数字贸易企业合作生态圈 |
现代服务业局, 两江产业集团、招商集团 | |
79 |
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 |
现代服务业局, 两江银保监分局 | |
80 |
大力发展数字商务,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 |
产业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 |
81 |
积极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跨境服务;探索数据服务采集、脱敏、应用、交易、监管等规则和标准;推动数据资产的商品化、证券化,探索形成大数据交易的新模式;探索对数据交易安全保障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
产业促进局,科技创新局、经济运行局、现代服务业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82 |
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扩大跨境电商正面商品清单品类,增加抗癌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宠物药品、宠物疫苗等品类进口 |
自贸办(中新办),市场监管局 | |
83 |
争取设立国家、市级版权示范基地(园区)、示范单位,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
宣传部 | |
84 |
积极协助重庆着力打造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本地版权博览会、交易会、授权展会为身翼的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推动版权实际运用和价值转化,活跃版权贸易 |
宣传部,悦来投资集团 | |
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 |
85 |
建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联盟,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区内服务贸易调研,支持企业产业发展、政策申报和国际市场开拓,通过线下培训、沙龙、论坛等形式完善服务贸易工作体系和企业服务体系 |
现代服务业局 |
86 |
探索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如生物医药研发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务和集中监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寄递服务监管平台、二手飞机二手航材及飞机零部件交易流转平台、航运保险交易平台、二手车出口检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合作平台、检验检测认证和测试服务共享平台等 |
现代服务业局,经济运行局、产业促进局、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自贸办(中新办) | |
87 |
建设“一带一路”对外交往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离岸接包中心、境外营销服务中心 |
自贸办(中新办),现代服务业局 | |
88 |
落实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签发服务贸易项下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试点工作,通过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推动各经济体签发证明书的互通互认 |
自贸办(中新办) | |
89 |
配合重要对外活动和各类多双边人文交流机制,支持电影对外交流合作相关项目落地。坚持多国别、多类型、多题材的原则,鼓励与国际知名电影企业和优秀电影人才开展合作 |
宣传部 | |
90 |
在市级层面的支持指导下,积极推进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开拓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仲裁业务 |
司法局 | |
91 |
在市级层面的支持指导下,积极推进引进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落户两江新区,探索在国际商事、运输、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 |
司法局 | |
92 |
探索引入国际精品赛事,举办涉外电影展映和交流合作活动 |
社会发展局,宣传部 | |
93 |
持续深化中新国际数据通道项目合作,推动通道相关产业园区。前瞻布局一批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培育软件研发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息安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等产业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现代服务业局、科技创新局、自贸办(中新办) | |
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 |
94 |
争取开展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力争成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推进山地户外、水上、航空、汽摩、冰雪等体育项目与入境游深度融合 |
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
95 |
探索非公立医院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院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的价格政策和服务规模控制比例执行,畅通收付汇、结算渠道;保障试点地区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先行先试治未病服务和收费,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
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经济运行局、社会保障局 | |
96 |
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制度 |
市场监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97 |
探索规范和引导针对小微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促进增信与融资 |
市场监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98 |
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完善知识产权担保机制,加大专利保险产品开发和推广力度,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 |
市场监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99 |
推动“保险助融”“协商估值”等质押模式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拥有专利、商标等“轻资产”服务贸易企业的资金支持 |
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100 |
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畅通质物处理渠道,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 |
市场监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101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深化“政银保”合作,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 |
现代服务业局 | |
102 |
拓展服务贸易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
现代服务业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
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 |
103 |
做好国际会议、赛事、展演、展览监管,进一步简化展品检疫审批管理 |
市场监管局 |
104 |
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数字规则国际合作,加大对数据的保护力度 |
产业促进局,市场监管局、经济运行局、科技创新局 | |
105 |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
市场监管局 | |
106 |
依托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逐步开展重点联系企业数据直报工作,逐步开展服务外包统计直报 |
现代服务业局 | |
107 |
积极组织国际货运代理、保税+、规上工业服务、工业设计等企业填报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
现代服务业局 | |
108 |
建立多部门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和数据核查、退回和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服务贸易运行形势报告、服务贸易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
现代服务业局,经济运行局、税务局、两江银保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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