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划设辖区铁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渝两江管发〔2021〕3号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在两江新区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划定安全保护区,由铁路管理单位埋设相应标桩界碑。
一、辖区铁路路段
渝怀线(普铁)上下行:K9+500至K23+600。
沪蓉线、兰渝线(高铁)上下行:K1657+800至K1672+500。
兴胡联络线(货运外绕线)上下行:K10+500至K23+764。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有关要求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普速铁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营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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