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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14年1月1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但两江新区部分铁路投运时间早于2014年,安全保护区至今仍未划定。为维护铁路运行安全,根据全市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各区县要着力推进铁路用地范围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参照2016年渝万铁路(两江新区段)安全保护区划定程序,印发此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共三条,第一条明确两江新区辖区铁路路段范围;第二条明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第三条明确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要达到的目标
在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限制,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列车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保护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
四、政策问答
1.哪些路段是辖区铁路路段范围?
答:渝怀线(普铁)上下行:K9+500至K23+600;
沪蓉线、兰渝线(高铁)上下行:K1657+800至K1672+500;
兴胡联络线(货运外绕线)上下行:K10+500至K23+764。
2.哪些地区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答: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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