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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0563 | [ 发文字号 ] | 渝两江管办发〔2023〕10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规划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6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十四五”土壤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重庆两江新区“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两江新区“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我区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和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渝府发〔2022〕11号)及《重庆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渝环〔2022〕108号),制定本规划。
一、进展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两江新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精神,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1.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坚持规划先行推动污染防治。印发实施了《两江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两江管办发〔2017〕30号),明确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项目,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街道和各国有企业,不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联合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印发实施了《重庆两江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目标和重点任务项目,举全区之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深化土壤污染详查和评估。配合市级部门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编制实施《两江新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方案》,完成52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及希望饲料、西奥车用材料、远大印务、金弓集团等4块潜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配合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了全区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区疑似污染地块数据库和档案清单。完成重庆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原址等4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涉及非污染地块38块,污染地块7块;已治理修复地块3块,正在治理修复1块,累计待治理修复污染地块3块,未发生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开发利用情况,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深化重点工业企业监管。两江新区定期发布和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强了对重庆德隆盛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审批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大力推进了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电镀污染综合整治技术改造工程,重庆渝江压铸有限公司渝江厂区、仁和厂区分别于2018年4月30日、9月30日全面使用无铬钝化,克诺尔商用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取消表面处理钝化工艺,现使用的中水回用污染防治设施已拆除;重庆德隆盛实业有限公司老厂电镀生产线完成搬迁工作。
建立土壤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十三五”期间,两江新区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街道和国有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用途管理、土地用途改变风险管控等制度。强化用地环节土壤环境监管审查,加强了对土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明确了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责任主体、治理修复工程管理、监督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要求。
2.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始起步。
两江新区境内年平均降水量为10亿立方米,地下水出露总量约1.1亿立方米,蓄水总量为2974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两江新区深化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加油站防渗处理,通过实施防渗漏或双层罐改造,完成了31家加油站油罐防渗池建设工作。开展了水土片区和龙盛片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合力逐步形成,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部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美丽中国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到2035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任务异常艰巨。
1.土壤污染防治需进一步强化。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详,全区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重金属等土壤污染问题短期解决难度大,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修复任务艰巨。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库建设薄弱、缺乏针对性。“十四五”期间,随着城市扩张和产业发展进程加快,土壤风险管控难度加大。
2.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整体比较薄弱,存在底数不清、污染风险不明、系统防控措施缺乏、技术支撑体系不够等问题。
3.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不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和基层人员不足,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大气、水、土壤全要素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足,部门之间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的机制尚不健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受污染土地再利用的风险防范为核心,以“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为重点,精准识别、有效管控、适度利用受污染土地,循序渐进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城乡土壤、地下水环境安全。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系统治理,防控风险。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强化监管,依法治污。
到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2035年远景展望: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类型 |
指标名称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土壤 生态环境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 |
— |
得到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土壤污染调查执行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地下水 生态环境 |
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 |
- |
由市级下达 |
预期性 |
“双源”点位水质〔2〕 |
- |
总体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注:〔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是指“十四五”期间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教科文卫用地等)的地块,未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形的比例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对违法违规利用的地块全部处罚整改到位、未对人居环境造成风险。〔2〕“双源”点位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点位、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
三、深入打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坚持防治并举、综合施策,建立源头预防的倒逼约束机制,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为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环境保障。
1.整体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系统治土。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筛选条件的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3年6月底前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
2.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增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5 年底前,至少完成 1 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将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依据。
3.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严格守住三条控制红线。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纳入全国统一、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底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巩固提升安全利用。两江新区638平方公里范围内现有永久基本农田14平方公里,相关管理职责属于渝北区、江北区、北碚区。两江新区配合“三北行政区”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确保每年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不低于19950亩以上(95%),到2025年达到21000亩(100%)。
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表明土壤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依法依规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是否可接受。
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25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执行率100%。
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全市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地块环境风险调查等数据整合与分析,动态更新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整合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统一纳入重庆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
加强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纳入住宅、学校、医院用途的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地块,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商议生态环境等部门,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5.加强场地管控与治理修复。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对于疑似污染地块、尚未开展调查评估、或规划和使用功能尚不确定的、或暂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地块,列为用途限制类项目,规划期间对其规划和使用功能不作调整。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划定管控区域,定期开展监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按照用地计划和污染程度,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发一块、治理一块。加强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依法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
(二)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质量”的思路,开展“双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5年,确保“双源”点位水质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推进地下水风险管控。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开展两江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配合全市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
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涉及制药、涉重点重金属等行业企业地块所在区域为重点,结合区域整体发展的布局和规划,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并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完成两江新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以重点工业企业为重点,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根据全市部署,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地下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对园区土壤、地下水进行调查监测。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至少完成一轮监测。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四、保障措施
强化监督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相关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完善资金保障。加强财政资金与规划项目的衔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市级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加大宣传引导。完善“管委会—部门—街道(园区)—社区”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络,形成全覆盖的宣传教育体系。健全宣传、生态环境、教育、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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