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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社保局、社发局:
为搭建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确保实现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明确的目标,在总结专项治理期间推广民政、计划生育类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该方案主要用于社保、社发类惠民“一卡通”项目信息系统的实施。
一、总体思路
按照简便易行、避免重复、提高效率的原则,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框架下,将现有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完善后,升级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系统),搭建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社保、社发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新区所纳入“一卡通”管理的社保社发类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发放和管理。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三、工作职责
新区财政局负责“一卡通”平台系统操作使用的指导,补贴数据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等;会同补贴资金主管部门社保局、社发局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局不在“一卡通”发放系统内做任何数据修改,如有问题将原渠道退回,再按原渠道重新申请发放。
社保局、社发局按照对口管理的原则,提出“一卡通”系统完善需求。负责审核补贴对象的采集、完善,核实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审定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负责由本部门直接打卡发放资金的拨付(拨付到代发银行)和发放,配合财政局做好“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相应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开公示;根据补贴项目政策规定,按会计制度分补助项目做好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本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各街道负责采集、核实、统计辖区内补贴对象信息并留存纸质档案备查,组织指导补贴对象如实、准确填写补贴申报材料;负责本辖区内“一卡通”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和“一卡通”账户的录入、变更、维护等工作;负责严格按照补贴资金享受范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等要求,按程序评议、审核补贴对象申请,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补贴资金的准确性;负责由本单位直接打卡发放的资金拨付(拨付到代发银行)和发放;负责组织开展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公开公示、业务查询和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本街道直接发放的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督。
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为社保局、社发局和街道免费提供补贴资金代理发放业务;负责开设内部代发账户,用于补贴资金的归集、代发;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反馈给社保局、社发局或街道,提供明细数据,并负责免费提供短信到账信息提示发放项目和发放金额。
四、“一卡通”运行流程
“一卡通”发放系统运行基本流程如下:
(一)提交补贴发放数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补贴资金管理规定,经各街道(部门)组织申报审核、社保局、社发局审批等程序确定的补贴发放数据,由各社保局、社发局提交给“一卡通”发放系统。
(二)验证补贴发放数据。“一卡通”发放系统自动对数据进行预设规则验证,包括与银行联网验证补贴对象个人“一卡通”账户与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开卡信息是否有效,补贴对象是否重复享受补贴,身份信息是否有效、发放金额校验等,并与其他数据(如残疾人员、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人员)进行比对筛查。验证通过的补贴发放数据发送给代发金融机构的同时反馈给社保局、社发局。
若通过零余额账户发放补贴资金或由街道提交拨款申请,相关系统操作流程作相应调整。
(三)发放补贴资金。社保局、社发局根据“一卡通”发放系统反馈的验证结果,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交拨款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将资金拨付给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按照国库拨入的资金和“一卡通”发放系统推送的补贴发放数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一卡通”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短信等方式告知补贴对象。
若通过零余额账户发放补贴资金或由街道提交拨款申请,相关系统操作流程作相应调整。
(四)反馈补贴发放信息。代发金融机构在补贴发放完成后将发放结果反馈“一卡通”发放系统,并由“一卡通”发放系统将发放结果反馈给社保局、社发局和街道。若发放失败,相关补贴数据将反馈给社保局、社发局,由主管局在规定时限内修正、审核数据后,再次按原流程重新申请发放补贴。
(五)公开公示发放信息。在原有各街道、部门补贴资金公开公示工作的基础上,“一卡通”发放系统根据代发金融机构反馈的发放结果,将发放信息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社区公开载体等平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和部署(2022年4月底前)
新区财政局会同社保局、社发局和各街道结合“一卡通”管理特点,全面梳理细化“一卡通”发放系统业务流程,确定补贴清单,规范相关操作流程,明确操作权限,确保运转高效。
(二)选择代发金融机构(2022年4月底前)
由新区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精神,依法择优选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新区代发金融机构,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明确资金支付、补贴通知、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补贴资金,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一卡通”账户个人申报(2022年4月底前)
个人“一卡通”账户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的原则进行管理。个人“一卡通”账户由补贴对象向街道(社区)进行申报,街道(社区)对本辖区内的个人“一卡通”账户进行复审后录入“一卡通”发放系统。个人“一卡通”账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由补贴对象按原程序重新申报,乡镇(街道)在“一卡通”发放系统中进行变更。根据个人“一卡通”账户申报情况,及时做好“一卡通”发放系统与相关银行的账号验证、接口对接等工作。
(四)软硬件网络环境准备(2022年5月15日前)
准备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完成相关业务经办和网络联通,完成网络权限开通与调试。
(五)系统部署设置、联调测试及初始化(2022年5月底前)
1.采集“一卡通”信息。新区财政局要协调各部门、街道配合“一卡通”业务工作开展,组织街道工作人员采集并录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信息。2.采集补贴项目基础资料。由主管部门提供资料,“一卡通”系统负责采集。3.部署和配置“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建立和部署“一卡通”发放系统,实现补贴管理业务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效衔接;对接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实现补贴发放数据的及时传递、反馈和查询。4.开展联调测试及培训,进行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等相关系统的联调测试,试运行阶段,选择部分补贴项目确认“一卡通”系统是否能全流程正常运行。
(六)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22年6月底前)
系统上线运行后,软件公司应做好运行保障、问题处理及业务监控,同时跟踪启用进度、上线效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优化,然后总结“一卡通”系统的上线工作,报市财政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补贴资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补贴资金监管,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沟通配合,建立“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沟通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大保障力度。补贴资金管理要求高,“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要保障必要的人、财、物等,确保“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任务按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应做好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工作,确保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
(三)注重系统衔接。“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实施要注意做好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系统、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的有序衔接,确保补贴资金的正常发放。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练运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保障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附件: 2022年两江新社保、社发类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及联系人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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