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两江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原管理办法)于2018年6月印发,在规范质控中心管理及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质控中心逐渐成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中坚力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2月印发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月印发的《重庆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原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匹配的问题日益显现,需进一步完善。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修订对标国家、市级管理办法,借鉴周边区县经验做法,结合新区实际进行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文字表述更加规范,更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修订:健全质控中心架构,优化考核激励方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和压实数据安全责任。
三、《管理办法》主要适用对象?
鸳鸯、人和、翠云、礼嘉、大竹林、天宫殿、康美、金山八个街道范围内及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的质控中心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武汉协和重庆医院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此次将其纳入该《管理办法》。
四、质控专家的要求是什么?
专家原则上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挂靠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专家总数的60%,其他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可邀请市级、部队三甲医院相关专业专家指导工作。
五、质控中心的考核及经费?
(一)考核结果。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对质控中心的履职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二)经费补助。对获得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质控中心,可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方式:023—674654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