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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质量督察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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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95号)、《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311号)等政策文件,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督察机制对新区质量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结合新区实际,特编制《重庆两江新区质量督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重庆两江新区质量督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全文近1500字,设立了质量督察考核机制,从质量督察内容、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督察程序、督察纪律5个方面,进一步理顺了新区质量督察工作程序,明晰工作职能和责任,为质量督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从制度层面消除质量督察工作中的盲点盲区,有助于提升督察工作质量,为质量强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通过哪些质量督察内容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质量督察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质量工作决策部署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家级、市级和新区质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长效机制、落实质量建设重要举措等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情况;

(四)涉及安全性、系统性、区域性以及反复投诉等突出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五)对质量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督察的质量事项。

四、质量督察工作的责任单位及具体程序如何?

质量督察工作由新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主要程序包括制定方案、实施督察、报告情况、督察整改、结果运用等5大工作程序,具体如下:

(一)制定方案。新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建督察组,确定质量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职责,明确督察目的、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督察期限等事项,制定督察方案。

(二)实施督察。质量督察组应当先收集了解被督察单位有关质量工作情况,并向被督察单位送达质量督察通知书。督察正式开始后应当向被督察单位通报督察内容,严格按照督察方案开展督察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三)报告情况。质量督察组督察结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督察报告及督察意见书,经与督察对象沟通后,向新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督察基本情况,反映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督察整改。需要进行整改或处置的,经新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同意后,下发《督察意见书》,被督察单位应严格按照《督察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认真回复。

(五)结果运用。质量督察结果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依据。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街道、部门、企业或组织,按有关规定进行褒扬激励。

五、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23-63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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