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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职责整合,重庆两江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更名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中心”)。
住房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在建设管理局(人防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直管公房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参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置等工作。
4、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稳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承担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排水管网(设施)日常巡护疏浚、建设(维修)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排水投诉事项处理、排水管网维护服务外包企业招采及配合开展排水执法和新建成排水管网(设施)移交审核等城市排水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职责,并承担排水管网(设施)维护、建设(维修)工程的项目业主职责。
(二)机构设置
住房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
科、征收科5个职能科室。其中:
1、综合科负责组织人事、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
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财务科负责年度预决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资
金管理等工作,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住房保障科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物业管理科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征收科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征地补偿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置,以及牵头处理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稳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住房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042.19万元,支出总计5,042.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0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加工区八路段管网整治工程、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04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0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加工区八路段管网整治工程、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2.1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04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0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加工区八路段管网整治工程、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62.09万元,占13.1%;项目支出4,380.10万元,占8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42.1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9.0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加工区八路段管网整治工程、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等项目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71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加工区八路段管网整治工程、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等项目的约1393.04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10.50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及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合计43411万元,2021年共计执2145.46万元,约41265.54万元预算未执行。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71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加工区八路段管网整治工程、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等项目的约1393.04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10.50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及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合计43411万元,2021年共计执行2145.46万元,约41265.54万元预算未执行。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单位在实际交纳社保时严格执行交纳标准。
(2)卫生健康支出18.57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实际情况交纳医疗保险。
(3)城乡社区支出2,326.38万元,占9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58万元,下降8.4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年中予以调减。
(4)住房保障支出50.8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90.98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及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合计43411万元,2021年共计执2145.46万元,约41265.54万元预算未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7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71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车运维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0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9.62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和礼嘉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截流工程、危险源及积水点监测设备后期维护等已完工项目的收入。本年支出2,60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9.62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和礼嘉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截流工程、危险源及积水点监测设备后期维护等已完工项目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的老化造成的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的老化造成的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于上年保持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255.3%,主要原因是增加的物业管理培训资料费及全体职工党课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6.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主要用于采购排水管网疏浚项目服务单位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6503.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关于实施中央环保督察排水管网整改事项和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等应急工程的请示》及批示:非开挖修复DN1500雨水管网70米。每米费用约为1.97万元,其中包含管网塌陷、清理淤水等费,建安费约78万元。二类费用(含代理、设计、监理等)共计约12万元,合计9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用款单位(公章): |
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 |||||
项目名称 |
龙城路雨水管网修复应急工程 | |||||
项目概况 |
非开挖修复DN1500雨水管网70米。 | |||||
立项依据 |
《关于实施中央环保督察排水管网整改事项和星光四路雨水管网修复等应急工程的请示》及批示 | |||||
总体绩效目标 |
非开挖修复管网70米。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工 | |||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项目年度预算数 |
90.00 |
项目年度执行数 |
80.80 | ||
其中:上级财政补助 |
其中:上级补助执行数 |
|||||
区本级安排 |
90.00 |
区级资金执行数 |
80.8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执行数 |
|||||
年度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指标权重(%) |
自评得分 |
安装排水管网长度 |
70米 |
70米 |
100 |
50 |
50 | |
主体工程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设计功能实现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配套设施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无 | |||||
部门负责人: |
填报人员:符春云 |
联系方式:17347848084 |
填报日期:2022.7.22 | |||
备注: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相关要素应与《项目支出汇总情况表》中保持一致。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红 023-6320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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