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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是否属于涉企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1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行政检查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行政检查 |
是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4号)《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 |
2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 |
3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检查 |
否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第二章执业管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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