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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现决定对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本房屋征收项目共涉及被征收单位3家,房屋建筑面积54327.45㎡。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同时,由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按规定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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