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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4-0109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陈兴芜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化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矛盾纠纷作用的建议提案和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有 效 性 ]

陈兴芜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化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矛盾纠纷作用的建议提案和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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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政协第六届重庆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06号提案

△提 案 者:陈兴芜

△提案题目: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化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矛盾纠纷作用的建议

△承办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提案内容: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化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矛盾纠纷作用的建议

案情:

我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018号龙湖好望山小区37栋相关业主,好不容易按照《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规定,率先走完加装电梯相关手续和全部流程,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工开启了该小区首部电梯的加装工程,但好景不长,伴随着邻栋个别业主阻扰,施工被迫中断,让大家新春佳节前喜乘电梯登楼入户的美好憧憬化为泡影。

为尽快争取复工,相关业主多次向社区、街道反映投诉,恳请政府职能部门出面协调处理,但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仅不积极,不担当,不尽职,不作为,不尽责,不主动发挥宣传疏导协调化解矛盾作用,对群众现实诉求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反而要求当事业主们自行协商处理,造成了业主们的相互激烈对立,给社会埋下了严重的不稳定隐患风险。目前,该项目已经停工2个多月了,复工遥遥无期,大大影响该栋楼人们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并给相关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给党和政府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以往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应协商引导机制,常常出现业主之间反复沟通,既耽误了加装时间,又未取得好的沟通效果的情况。为化解矛盾、畅通沟通渠道,去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依法配合加装电梯。市政府办公厅也于去年9月27日印发了《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第二款中第四条明确了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基层社区在增设电梯中的工作职责。强调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基层社区更贴近群众,具有群众工作优势,应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形成“街道吹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将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的群众工作优势与部门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大力增强增设电梯的工作效率。并在第二款中第五条进一步要求建立协商补偿机制,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提倡发挥基层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建立业主、居委会和镇街办事处多级调解机制,尽可能取得相关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发挥镇街司法所、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等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的调解功能。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建议引导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对直接受到影响的业主给予一定的补偿,切实解决居民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龙湖好望山小区加装电梯中途停工事件,只是一个缩影。从全市各地相关推进工作实践来看,加装电梯过程中遇阻停工难仍然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难点和痛点。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低楼层包括邻近楼栋的居民难达成共识,相关利益难以平衡,导致矛盾纠纷多发。据了解,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省市已有较为成熟的做法,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职能作用受到广大老百姓的积极拥护。

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按照《办法》的规定,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自觉深入基层,扑下身子,主动作为,服务群众,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宣传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尽快推动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圆老百姓多年电梯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议:

一、明确责任,敦促相关政府部门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落到实处。坚持以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基层社区调解为主,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职能作用,对于阻挠、妨碍正常施工行为,辖区派出所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化监督,将推动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于在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中履职不到位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相关街道应报请所属区县政府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工作。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06

提案的答复函

陈兴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化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矛盾纠纷作用的建议》(第0806号)收悉。两江新区高度重视,明确由建设管理局与金山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梯加装工程流程符合文件要求

龙湖好望山37栋1单元电梯加装工程按照两江新区电梯加装相关流程,由金山街道办事处受理业主申请并开展公示,公示期间无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反对意见;该项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加装方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合格;同时对原房屋结构的安全影响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电梯加装对原结构房屋无安全影响。2023年9月12日,由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组织金山街道、市场监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审查通过该电梯加装方案。

二、开展矛盾调处已解决争议

针对龙湖好望山37栋部分业主反对电梯加装的情况,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会同金山街道及相关部门多次开展协调工作。一是要求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图施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结构安全鉴定,确保电梯加装后的安全运行;二是金山街道组织召开好望山37栋1单元电梯增设事宜沟通会,通过沟通协调,业主已达成一致意见,该项目已于2024年2月27日复工,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外立面抹灰、防水等作业,参建各方预估2024年5月完工投用。

三、进一步优化矛盾协调机制

为落实《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70号)要求,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23〕104号),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申请、组织公示、异议调解等工作;社区居委会配合街道办事处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异议调解,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有关工作;产业促进局、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职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

2024年3月15日,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局、金山街道、金湖社区、龙湖物业公司、法律顾问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会上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出现的邻里矛盾、群众纠纷等问题进行讨论,学习全国其他省市电梯加装典型司法案例,并听取法律顾问专业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梳理了矛盾调处的具体做法:一是让法治与自治有机衔接,由街道办事处搭建听证平台,邀请各方参与听证,让法律专业人员释法,由人民群众讲理,使人民群众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和谐,由街道、社区做好宣传工作,弘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营造友善和谐的社会氛围;三是发挥司法力量,将司法途径作为维护各方主体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由街道办事处引导矛盾双方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并督促双方业主执行司法调解、司法判决结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两江新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持续督促辖区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落实协商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持续推进辖区党建引领物业建设,建立完善住宅小区多方议事制度,畅通居民协商议事渠道,让群众有充分表达诉求、搭建解决意见分歧平台;二是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街道办事处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各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引导业主通过适当的物质补偿、情感补偿等方式达成共识,着力破解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推进工作中意见统一难的问题,促进电梯增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惠及更多群众。对于多方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引入街道司法所专业人员、志愿者等多方资源搭建咨询服务平台,引导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对新区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4月19日


(联系人:汪浩;联系电话:13677659326;邮编:4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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