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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重庆市渝北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建 议 人:李祥泽
△建议标题:关于两江新区支持石船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承办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关于两江新区支持石船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石船镇位于渝北区东部,东临洛碛,西邻古路,北接统景,南通龙兴,幅员面积129.7公里。辖25个村,2个居委会,人口6.8万余人,是渝北面积最大的镇,也是渝北比较特殊的一个镇,两江新区控规为36.68平方公里,生态涵养区面积为92.6平方公里,半城半乡是石船镇的真实写照。
为加快生态涵养区破题发展,石船镇结合乡村振兴实施战略,全面消除“空壳村”,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存在问题
由于全区涉农村居181个,量大面广,启动资金需求量大,区财政对每个镇投入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有限。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渝北委办发〔2018〕43号)的文件精神,2019年,区财政按30万元/村的标准注入启动资金(非试点村),试点村启动资金相对较大。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我镇试点村指标为2个,仅占全镇村委会的8%,投入明显不足,难以快速、有效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而限制我镇生态涵养区发展。
三、建议
为促进我镇规划区与生态涵养区协调发展,建议两江新区投入400万元(增加8个试点村,按50万元/村的标准)发展壮大我镇村级集体经济。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祥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两江新区支持石船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富裕和谐新重庆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近年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您提出的投入40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民为本、惠民爱民,促进村级工作有力有效推进。我区已和有关部门沟通,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但受现行土地、规划、市场和工作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条件尚不成熟,目前尚难以付诸实施。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两江新区财税库运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预〔2016〕324号)文件中支出管理有关规定:复盛、鱼嘴、石船等七个镇街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社会事务管理支出由江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代为履行管理责任。其资金来源为上述街镇区级税收增量(除耕占税外)的50%,以及耕地占用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两江新区应承担的相关经费已按时结算完毕,并按照财税库运转相关要求,足额返还渝北区。
此答复函已经两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秦淑斌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管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静怡;联系电话:023-67573816,186807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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