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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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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0-0259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杨林:关于加强大件废旧家电专项处置回收工作的建议
[ 成文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有 效 性 ]

杨林:关于加强大件废旧家电专项处置回收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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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重庆市渝北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建 议 人:杨林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大件废旧家电专项处置回收工作的建议

△承办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大件废旧家电专项处置回收工作的建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已到了更新换代升级的时候。从社区了解到,这些电器几年前还可以通过收旧家电的转手卖到农村去,但随着农村条件的改善,以及新家电价格相对便宜且新功能多,二手家电在农村也不好处置,造成社区旧家电往往送给收破烂的都没人要,甚至倒贴钱请棒棒私下处理掉。

希望政府能成立专门的回收公司或部门进行回收,或者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明确谁销售谁回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5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件废旧家电专项处置回收工作的建议》(第358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废旧家电专项处置回收行业背景

我国现已成为家电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家电产品更新速度加快,家电的废弃量在近几年达到了淘汰报废的高峰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以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作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地区和城市,通过集中回收处理,禁止废家电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二、现行法规及政策

(一)现行法规。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

(二)有关政策。国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器电子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提示性信息。

三、现有情况

经咨询市商务委,目前全市还没有废旧家电回收相关政策。市商务委相关部门正作专项研究,我区目前没有相关大型企业从事此项工作,但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布局已比较成熟,特别是原北部新区范围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已超百家。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对接市商务委,跟踪相关政策的出台,并联系全市大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定期、不定期到我区进行物资回收,以方便辖区居民废旧物资尤其是大件家电的处理。

此答复函已经两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立杰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管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任 渊;联系电话:023-631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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