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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新区司法局、统战部拟在全区设立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范围
两江新区直管区域内设立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范围
两江新区直管区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热心市民群众等,兼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有熟悉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业务的工作人员;
3.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无失信记录,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2.在本区工作或生活,熟悉本区情况,年满二十五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4.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品行良好、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行业处分,无失信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主要职责
1.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涉及本行业领域、本联系点的行政执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2.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3.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其了解的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提供行政执法监督线索;
4.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企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
5.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严格保守在参与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7.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协助监督本区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2.应邀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座谈、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3.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监督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4.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
5.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向有关机关反映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参与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6.司法行政机关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均为三年,届满后自动取消。有意愿继续担任的,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报。联系点和监督员可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设立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自主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推荐)联系点的需如实填写《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申报(推荐)表》(附件1),申请(推荐)监督员的需如实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附件2)。申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由本人承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行业处分,无失信记录;推荐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由推荐单位提供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行业处分,无失信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可将申报(推荐)资料(Word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qljxqsfj@163.com,也可将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当面提交或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龙兴大厦北楼209室),联系电话:023-63942587。
(二)审核公示
司法局和统战部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三)选定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则选聘成功,并向社会公告。司法局和统战部对选定的联系点统一授牌,为选定的监督员颁发聘书。被选定为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的,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六、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新区构建更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营造更优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1.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2.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重庆两江新区司法局 中共重庆两江新区工委统战部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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