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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两江新区招标投标工作服务水平,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决定对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预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及所需附件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运行局工作邮箱:zftzxm@163.com,即视为送审,无需人工报送纸质资料。邮件及相关附件资料要求如下:
(一)邮件名称。按照统一格式对邮件名称进行标注,格式为:【项目所在区域】-XX项目招标文件备案(预审),“项目所在区域”的填写参照《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招标文件备案工作分工表》(详见附件1);
(二)邮件正文。对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标注,包括:项目所在区域、合同估算金额、评标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邮件附件。邮件附件为整套招标备案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所有资料按顺序进行编号,并压缩打包成一个zip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所在区域】-XX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资料(预审)。
(四)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现行的招标文件范本为基础,采用“修订”模式编制招标文件,将填写、修改、删除、增加等调整内容全部进行标记显示。
二、文件修改及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招标备案资料之后,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回复办理意见。修改意见较简单的,行政监督部门可在原招标文件上明确标记后通过邮箱回复意见;修改意见较复杂的,行政监督部门可通过电话或当面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沟通。
三、定稿存档
招标文件经修改定稿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修改之后的招标备案整套资料发送至工作邮箱zftzxm@163.com,邮件名称应准确标注为:【项目所在区域】-XX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定稿存档),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推送。
四、生效日期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试行。
附件:1. 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招标文件备案分工表(见PDF)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资料清单(见PDF)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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