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修订)》政策解读
一、政策修订背景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落实《“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并严格按照《重庆两江新区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建圈强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有效盘活存量楼宇,增强创新创业活力,助推两江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区管委会已于2023年2月出台了《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2024年4月,由于原政策相关表述违反公平竞争条例、应用场景开放工作优化需要等,产业促进局牵头,会同两江产业集团、两江投资集团、经济运行局等相关单位,对原政策进行了修订。5月,专项政策修订稿完成了挂网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流程,形成《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审议稿),2024年6月22日,经两江新区管委会2024年第2次党工委会审议通过。
二、修订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为满足公平竞争条例要求,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原政策中相关表述、政策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为:
一是将第一条“优化产业发展载体”政策中“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开展‘拎包入住’试点”修改为“鼓励特色软件产业园运营主体开展‘拎包入住’试点”,同时将“经认定的园区”定义为“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打造‘拎包入住’场地,并按照新区关于特色软件产业园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在评价考核期达到‘优秀’考核等次,并取得打造‘拎包入住’试点单项评价指标考核满分的园区”。
二是将第二条“鼓励园区运营主体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政策中“并按当年园区对新区新增综合贡献的30%给予园区营运主体培育扶持,单个园区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园区当年度区级综合贡献总额”删除。
三是将第四条“软件业务剥离”政策中“鼓励各行业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信相关业务,在新区直管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修改为“鼓励各行业公司剥离软件相关业务,组建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并在新区直管区内依法经营”。
四是将第七条“开放智慧应用场景政策”整体修改为“编制发布开放场景清单,开展开放场景‘揭榜挂帅’活动,对‘揭榜’前三名的市场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发布场景的社会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对纳入项目优先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政府贴息、市级财政专项等资金支持”。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
023-6394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