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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新区现行实施的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暂行、试行文件已超过有效期,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庆两江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司法局经动态清理,决定对1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施行。结合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其中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
二、文件制定过程主要内容
(一)起草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司法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文件初稿形成后,采取挂两江新区公众信息网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无反馈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文件废止《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片区加强“四新”经济审慎监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18〕3号)1个文件,与上位法规或上位规范性文件没有不一致的内容,但主要内容已不太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实施部门正重新开展文件制定各项工作。
本文件同时明确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15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明确修订的文件由实施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修订工作,按程序重新印发后向社会公开。
四、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34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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