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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1-0512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渝两江教发〔2021〕 5号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021年修订)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 有 效 性 ]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021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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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切实增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统筹性,及时、高效、有序处置全区学校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两江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020修订)印发给你们,2018年修订的作废,请遵照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

202116


两江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

报告制度(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切实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统筹性,根据《中共重庆两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渝两江党办﹝2018﹞3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响应的通知》(渝教办发〔201852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教育直管区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游泳、校舍倒塌、校园踩踏、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监控、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等。

第二条 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要根据事故等级(即)如实、快速上报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和重要情况的,事发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续报处理进展情况,不得迟报、误报、漏报、瞒报。

第三条 各单位应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同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书面形式可采取纸质件直送,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报送,同时注明报告人或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并电话核实收报情况。教育局值班室电话:023-67463269,传真:023-67308200,电子邮箱:315349291@qq.com,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卢洲18523048240、喻辉(安稳板块),182258385699,敏感重要信息只能通过纸质件直送或传真方式报送。

第四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遵循“快速首报、准确核报、及时续报、全面终报”原则。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立即直接向校长、园长报告,校长、园长应立即向区教育局值班室报告。学校要随时跟踪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每日呈报一次情况,直至处理完毕。

第五条 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迅速提出拟办意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局长在第一时间电告管委会、市教委应急指挥中心;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经局长签署意见后根据事故类型报送管委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中心、市教委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第六条 各值班人员应当密切跟踪了解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舆情信息,并与现场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联系,现场指挥部应指定联系人员负责现场的信息报告,与相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保持联系,做好续报工作。

第七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研究过问,加强督促检查,特别要保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及时如实报告情况,坚决禁止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要加强人员、资金、物资等保障和支持,有序推进突发事件预警响应各项工作。

第八条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完善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在制定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分析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预警响应措施落实。

第九条 教育局值班室要第一时间将上级对突发事件作出的批示、指示转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按照批示、指示要求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督办规定的时限,紧扣重点、准确完整反馈落实情况,办理结果及时报送教育局值班室。

第十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允许”和责任追究制。即不允许以事态正在处置为由延时报送,不允许以须负责人审签为由拖延报送,不允许以事态得到处置为由拒绝报送,不允许以信息直报为由不按规定渠道报送。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错报紧急突发信息,导致信息倒流、工作被动,影响到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被通报批评或被领导否定性批示的,在当年单位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在重要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延误处置时间,影响处置效果,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在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时不予以配合甚至干扰、阻扰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两江新区教育系统突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两江新区教育系统突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人

事件发生时间

报告时间

事件发生具体位置

事故等级

联系电话

(填写手机座机两个)

邮 箱


事件经过:

(时间、地点、人物、原因、处理情况、造成的结果、后续计划等要素写清楚)




注:此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教育局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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