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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0136 | [ 发文字号 ] | 渝两江教发〔2022〕17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2 |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通 知
各幼儿园:
按照重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印发《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渝府教督发〔2020〕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教督发〔2021〕4号),两江新区将于2023年接受重庆市督导评估验收。为确保“幼有所育”,打好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攻坚战,推动新区各幼儿园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结合《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拟在2022-2023年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时间
2022年3月-6月 开展全区幼儿园第一次全面督导评估
根据《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结合《重庆两江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幼儿园等级核定工作的方案》,对全区幼儿园分批开展第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工作。
第一批:参加等级园核定的幼儿园同步开展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请涉及的幼儿园分类准备等级园评审资料及普及普惠督导资料,如资料重合,请复印后分别存放。
第二批:其余民办幼儿园(含民办普惠、非普惠)。
第三批:其余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民营)。
2022年7月-12月 开展第二次重点督评
2023年1月-3月 落实督评问题整改
二、督导评估对象
2022年-2023年全区所有在册幼儿园(含公办、民办普惠、民办非普惠)。
三、督导评估原则
严格执行两江新区教育局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程序,每项指标逐一督评,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幼儿园自评
请各园对照《重庆两江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督查表》(见附件),认真开展幼儿园自评工作,逐项梳理是否达标。要求客观真实、数据翔实、内容全面,对未达标的指标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落实整改结果。
(二)区级督评
1.检查组第一次督评:在各园自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区级督评,检查组通过听、看、查、访的方式分项核实是否达标。
2.教育局汇总第一次督评情况:对第一次督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确定第二次重点督评名单。
3.检查组第二次督评:根据第二次督评名单,重点开展第二次督评工作。
4.全面落实督评问题整改。
(三)市级督评
1.指标审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区县进行指标审核,审核申报区县是否达标,自评结果是否客观等。
2.社会认可度调查。对通过指标审核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统一调查平台,对申报区县按一定比例抽取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在内的调查对象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申报区县抽样调查的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3.实地核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指标审核全部合格且社会认可度高于85%的申报区县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实地督导评估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幼儿园、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评估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社会发布督导评估公告;实地督导评估后,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督导评估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告、公示中公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
五、工作要求
1.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的重要推手,对促进新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此次督评是两江新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一次重要的过程督评,对掌握真实情况,提供创建工作决策,为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奠定好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幼儿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请督评组人员认真组织、认真履责、精准督评,为下阶段创建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2. 各幼儿园严格按照《重庆两江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督查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准备好有关资料和文件,提供准确的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3. 现场核查时幼儿园用A4纸双面打印5套督察表。
附件:重庆两江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督查表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
2022 年2月22日
附件
重庆两江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督查表
幼儿园编号及名称(盖章):
维度 | 指 标 | 评估要点 | 幼儿园提供佐证材料并填报相关内容 | 自查情况(填写达标/不达标。要求每一项100%达标,达不到则如实填写具体情况及整改思路) | 督查结果 (达标/不达标)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区县党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①近年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方案、书记述职报告。 ②幼儿园党建工作记录表、党组织名册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 ③幼儿园党组织覆盖情况的台账、党建工作数据统计表、会议纪要。 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是否覆盖( ),如没覆盖,则该项不达标。 | C4: | |
B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是否小区配套幼儿园。( ) 是否普惠性(含公办及民办普惠)幼儿园。( ) (如该园是小区配套幼儿园但不是普惠幼儿园,则该项不达标。) | C9: | ||
B8财政投入到位 | C11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C12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①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生均财政拨款和补助的佐证资料。非普惠幼儿园无须准备。 | C11: (公办自查) C12: (民办自查) | ||
B9收费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实地查看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公示及伙食费(含点心费)、延时保育费的公示等情况) 幼儿园收费是否合理( ),合理则该项达标。 | C13: | C13: | |
C14: | C14: | ||||
C15: | C15: | ||||
B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①公办园在编、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政策文件、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等);民办园教师工资奖补相关资料。 ②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统计表。 是否为教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购买人数占总教职工人数的百分比为( )。 (未购买公积金,则该项不达标。未全部购买,则填写基本达标) | C16:(公办自查) C17:(民办自查) | ||
B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①幼儿园安全防控协调机制建设、部门责任分工等相关文件资料; ②幼儿园治安监管、周边治理、法制建设文件通知、过程资料; ③幼儿园审批年检、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及过程管理中各部门责任落实的资料;
(实地查看幼儿园安全管理。) 2年内是否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安全责任事故( ),如有,则该项不达标。 | C18: | ||
C19: | |||||
B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0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C22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①公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非营利性民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营利性民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消防验收、餐饮许可、收费备案、年检等相关资料 ③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 ④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及相关信息资料。
| C20: | ||
C21: | |||||
C22: | |||||
C23: | |||||
C24: | |||||
C25: | |||||
A3幼儿园保教质量 保障情况 | B13办园条件合格 |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C27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是否达标( ) 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是否达标( ) 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是否达标( )。 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生均>5册)符合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指标要求,是否达标( ); | C26: | |
C27: | |||||
B14班额达标 | C28区县域内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
全园幼儿总数( ) 小班( )个班,25人及以下有()个班,是否达标( ) 中班( )个班,30人及以下有()个班,是否达标( ) 大班( )个班,35人及以下有()个班,是否达标( ) 混合( )个班,30人及以下有()个班,是否达标( ) 全园共( )个班,班额达标的共有( )个班 | C28: | ||
B15保教人员配足配齐 |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全日制幼儿园应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其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低于1:9;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 C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 C31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保教人员总数( ),幼儿( ),比例1:( ) 标准≤1:9,是否达标( ) 全园教职工数( ),幼儿( ),比例1:( ) 标准≤1:7,是否达标( ) 专任教师总数( ),幼儿( ),比例1:( ) 标准≤1:15,是否达标( ) | C29: | ||
C30: | |||||
C31: | |||||
B16 保教人员管理制度严格 |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园长(含副园长)( )人,持园长资格证()人,是否100%持证达标( ) 专任教师( )人,持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人,是否100%持证达标( ) 是否落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是否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本园2年内是否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 C32: | ||
C33: | |||||
C34: | |||||
C35: | |||||
B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C36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①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游戏化课程建设、“小学化”专项治理相关文件。 ②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或保教质量监测体系等有关资料 ③现场实地查看幼儿园的环境、材料、场地、周活动安排表、一日活动作息时间表等(是否有小学化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的行为) 是否落实《规程》《纲要》《指南》相关规定( ) 是否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 是否有“小学化”现象( ) | C36: | ||
督查总体情况 | 一共36个C项,其中,需要幼儿园自查的为28个C项, 达标( )项,不达标( )项。 | 督查问题汇总: |
分管领导: 督查人员: 督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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