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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
(一)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由市教委分学科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正高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
(二)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由区教育局牵头,教育发展研究院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高级教师申报者进行教学能力考评;教学效果、教学影响考评由学校考评小组负责初步考评,并将材料统一报送。
(三)各学校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一级、二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
职称教学水平考评三年有效期至第三年12月31日。
二、考评对象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近三年拟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评办法
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按照渝人社发〔2016〕100号文件执行。
(一)教学能力考评。由考评小组在考评前告知考评的内容和要求,申报者按要求进行上课、说课和评课。考评小组通过申报者的上课、说课、评课情况,对申报者教学能力进行评价。
(二)教学效果考评。由考评小组通过召开学生(教师、教研员)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教学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教学影响考评。由考评小组通过召开校内、区内、同行教师(专家)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考评总分值为100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总成绩90-100分为优秀,70.1-89.9分为合格,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合格成绩从考评当年起算,三年内有效。
四、考评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教学水平免考审核认定工作。
1. 受理时间及要求。
(1)申请正高级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人员,请各校于5 月12日—5月19日前,组织申报人员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即可跳转到重庆市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下载填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附件1),同时上传佐证材料原件(PDF格式)和经认证的扫描复印件(PDF格式,单位盖章、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学校在5月22日前登录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对相关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教育局511办公室;5月29日,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网址(www.cqjy.com/)公布免考认定结果。
(2)申请高级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学校,请于6 月5日前初审汇总后,统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区教育局511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认定。
(3)申报中、初级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学校,请于6月 5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区教育局。
2. 所需材料。申请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附件1,纸质件一式二份);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名册》(附件2,纸质件一式一份,并报Excel格式电子档);
(3)相关印证材料加盖三要素的复印件一份。
3.免考认定标准:
正高级免考由市教委组织认定;
高级、中初级免考由区教育局和教育发展研究院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0号)制定细则组织认定,免考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条件:(1)获奖年限: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以内获奖;(2)颁奖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教育学会及其学科专委会;(某项目组织或集体项目不纳入):(3)奖项类型:现场学科教学竞赛。
(二)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工作。
1.正高级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
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拟定7月1日—7月2日按通知参加,地点在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7号),7月3日考评人员现场告知考评结果,同时将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网址(www.cqjy.com/)公布考评认定结果。
申报人员于5月30日—6月12日前,登录系统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上传课堂教学实录。录制技术标准须符合要求(附件7)。
(2)上传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影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要求:须在区县教委、所在单位(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送。报送方式为在系统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下载填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3),将纸质件提交至区县教委。
正高级申报学校同时于6月12日前,登录系统初审申报人员信息,并6月15日前《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附件4)盖章纸质件和申报人考评登记表盖章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教育局。
高级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
高级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暂定于7月1日按通知参加,地点在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学校。学校组织申报人员于6月16日前完成报名及初审,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报者申报学科课堂教学实录一节课。要求:MPG格式光盘1碟,标签注明:姓名、学科、年级、教学内容(该课例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得一等奖的请在光盘封面注明);
(2)反映申报者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影响的《综合考察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分类成册),考察单位负责人及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上报;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附件4,一式一份,用Excel格式填报,并报电子档);
(5)教学水平考评“教学效果”量化评价表(附件9,请各学校下载打印电子表格,再根据相关材料在相应栏目进行客观评分并签字盖章);
(6)教学水平考评“教学影响”量化评价表(附件10,请各学校下载打印电子表格,再根据教师提供的相关个人综合考察佐证材料,在相应栏目进行客观评分并签字盖章)。
资料报送说明:每位申报者单独设置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请填写学校、申报者姓名、申报学段、申报学科,将资料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放入袋中。由学校统一上交,同时上交一份由学校校长签字盖章的《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全校申报者汇总名册)。
中初级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
申请中初级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由学校结合实际制订考核方案,于6月16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到401323639@qq.com备案后,统一组织实施。
学校制定中初级教师考评方案时务必规范,要严格按照渝人社发〔2016〕100号及本通知相关要求规范考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要组建中初级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小组,下设若干学科组。上课考评,根据申报者提交的课堂教学实录进行评价;说课考评,内容现场随机抽取,按抽签顺序备课(限60分钟),说课(限10分钟);评课考评,先观看录像课1节,再当场撰写评课稿(限60分钟)。学科组根据申报者的上课、说课和评课情况提出考评建议意见。考评小组根据教师教学实绩材料,结合学科组现场考评建议,综合确定申报者教学水平考评结论。
五、考评安排
(一)根据高级教师和一级、二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情况,教育发展研究院及各校分别组建考评小组及学科组。
(二)考评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者的上课、说课、评课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内容由考评组制定。学科考评组根据考评情况,结合单位报送的综合考察推荐材料,提出考评建议意见。考评小组根据学科组考评建议,综合确定申报者教学水平考评结论。教学水平“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15%。
(三)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时间、地点
1.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1日。
(1)报到时间:7月1日上午8:00至8:30,申报者凭身份证准时到金渝学校报到。超过8:30未到者,取消本次考评资格。
(2)考试准备: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统一说课、评课题目的范围、提前准备好所申报学科的说课教材及评课视频。
2.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地点:金渝学校。
3.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具体日程
(1)评课、说课考评:7月1日
上午8:50至9:00,凭身份证准时入场,进入考评教室进行说课、评课考评。
(2)上课及教学效果、教学影响等项目考评:7月1日
考评专家组完成上课及教学效果、教学影响等项目考评及成绩登记。(参评教师无需到场)
(3)结果公示: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公示每位参评教师教学水平结果及等级。
(4)颁发证书: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期满,区教育局向每位参评教师颁发教学水平等级证书,并向各校反馈每位参评教师教学水平结果及等级,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参评教师领取证书的同时领回自己的参评资料)
4. 申报一级、二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各学校(单位)根据考评方案安排具体的考评时间进行集中考评,考评地点统一在本校内。考评结束,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制发《教学水平等级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按照国家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案,精心组织本校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各校组织教学水平认定情况(附件8)须于2023年7月15日前书面报区教育局备案。
1. 认真做好申报高级(含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推荐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所报送的推荐材料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 认真做好一级、二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各校应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0号)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教学水平考评实施细则,明确一级、二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要求。严格免考认定,对照渝人社发〔2016〕100号文件免考条件,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教育学会及其学科专委会颁发的奖项予以确认。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职称教学水平是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前提条件,开展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校务必将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政策和要求宣传到位,合理安排近三年参加考评人员,择优推荐一贯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参加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切实搞好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有条件的可对教学水平考评全程录像,存档备查。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费用,不得推荐平时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一贯较差者参加各级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未按要求进行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单位不得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正高级、高级)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名册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
5.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评分表
(学校教师)
6.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评分表
(教研员)
重庆市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课堂实录录制技术标准
XX学校教学水平考评情况报告(模板)
9.教学水平考评“教学效果”量化评价表
10.教学水平考评“教学影响”量化评价表
11.两江新区教学水平考评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12.两江新区教学水平考评说课评价量表
13.两江新区教学水平考评评课评价量表
14.两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评情况备案名册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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