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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及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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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19﹞66号)

补贴对象:(1)户籍及居住地均在两江新区的60-69周岁低保老年人;

(2)户籍在两江新区60周岁及以上分散供养特困、重残一二级以及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7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

补贴内容及标准:

给予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户籍地及居住地均在新区范围内的 60-69 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

(二)户籍地在新区范围内的 60 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重残一二级老年人、因病瘫痪卧床不起 6 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70 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 200 元。

注意:申请人同时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或特困人员照料护补贴申请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补贴方式:现金结算

申请材料清单:《两江新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附件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市特困人员证、残疾证(第二代)、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代理人需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各街道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电话:023-6549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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