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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1-500105-04-01-465678)及《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江北区鱼嘴镇),项目红线范围呈西南—东北走向,西南侧有朝阳溪,西北方向沿时行路布置,北侧与渝怀铁路相邻,东侧为鱼嘴镇老城、果园港,南侧紧邻长江。项目建设对朝阳溪入江口至果园港段约5km长江干流岸线和支流朝阳溪2km、卷洞桥沟0.5km进行生态治理修复,主要包括边坡治理、生态步道、公园广场、护岸工程、植被生态建设及监测网络、配套设施等。工程将建成步道约13867m,景观绿化50.86hm2,4处边坡治理以及两个广场等。项目组成包括交通与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护岸工程、边坡治理工程、保留区现状维护等。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建设工期为2024年9月~2025年12月,共16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工程总投资约16228.24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13729.40万元,项目资金由业主自筹,并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红线占地面积163.30hm2(1633000m2),其中包含永久占地163.30hm2,临时占地0hm2,项目红线内包含保留区98.41hm2;项目土石方总挖方37.01万m3,(含表土剥离5.74万m3),总填方15.47万m3(含表土回填5.74万m3),无借方,产生余方21.54万m3全部运至业主指定的汽车大平场1#回填场进行场地回填,不单独设置弃渣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设置施工营地,在鱼嘴镇租用民房布置施工、监理项目部;项目建设交通便利,通过已有市政道路进场方便,未修建施工便道。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3.3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345.6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100.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44.8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8.67万元,植物措施费16.08万元,监测措施费15.54万元,临时措施费116.20万元,独立费用41.17万元,基本预备费12.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7265.2元。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渝价〔2017〕81号缴费标准及时向两江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
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13 日
附件1
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江北区 | ||||||||||||
项目规模 |
对朝阳溪入江口至果园港段约长江干流5km岸线和支流朝阳溪2km、卷洞桥沟0.5km进行生态治理修复。 |
总投资(万元) |
16228.24万元 |
土建投资 |
13729.40万元 | ||||||||||||
开工时间 |
2024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163.30 |
永久占地(hm2) |
163.30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调入 |
调出 |
借方 |
余(弃)方 | |||||||||||
37.01 |
15.47 |
/ |
/ |
/ |
21.54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63.3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105.0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848.6t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交通与广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85万m3、植草沟9875m、透水铺装30145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2万m3。 |
/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5000m2、临时排水沟770m、临时沉砂池4座 | ||||||||||||||
景观绿化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3.35万m3、表土回覆4.52万m3;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面积50.82hm2(包括撒播地被植物48.85hm2、种植灌木2.01hm2、栽植乔木3561株) |
主体已列:临时遮盖4000m2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100000m2 | ||||||||||||||
边坡治理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32万m3、截排水沟141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0万m3、表土回覆1.2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植草护坡)3.51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45hm2。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5000m2、临时排水沟610m、临时沉砂池2座、填土编织袋拦挡560m。 | ||||||||||||||
临时表土堆场防治区 |
/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41hm2。 |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4000m2、临时排水沟370m、临时沉砂池1座、填土编织袋拦挡330m。 | ||||||||||||||
保留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34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34hm2、补植(撒播草籽)12.09hm2 |
/ | ||||||||||||||
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396.17 方案新增18.67 |
主体已列2700.49 方案新增16.08 |
主体已列4.17 方案新增116.2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345.68 |
独立费用(万元) |
41.17 | ||||||||||||||
监理费(万元) |
4.51 |
监测费(万元) |
15.54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301-500105-04-01-465678 |
计费面积 |
176618m2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50000055900490XR |
计费单价 |
1.40元/m2 | ||||||||||||||
合计 |
247265.2元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润蓝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施晓艺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
地址 |
渝北区松石支路468号天一东苑14栋1-7-2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39号 | ||||||||||||||
邮编 |
邮编 |
401133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1531***** |
联系人及电话 |
吕*/18680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6751****9@qq.com |
电子邮箱 |
/ | ||||||||||||||
附件2
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3月6日,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润蓝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以张学伍为组长的专家组。会后,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专家组对《水保方案》报批稿复核后,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3.3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项目红线占地面积163.30hm2(1633000m2),其中包含永久占地163.30hm2,临时占地0hm2,项目红线内包含保留区98.41hm2;项目土石方总挖方37.01万m3,(含表土剥离5.74万m3),总填方15.47万m3(含表土回填5.74万m3),无借方,产生余方21.54万m3全部运至业主指定的汽车大平场1#回填场进行场地回填,不单独设置弃渣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设置施工营地,在鱼嘴镇租用民房布置施工、监理项目部;本项目建设交通便利,通过已有市政道路进场方便,未修建施工便道。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建设工期为2024年9月~2025年12月,共16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工程总投资约16228.24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13729.40万元,项目资金由业主自筹,并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成果。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65.39hm2,损毁植被面积51.38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量4105.0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848.6t。
(四)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结论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将项目区划分为5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即交通与广场工程防治区、景观绿化工程防治区、边坡治理工程防治区、临时表土堆场防治区、保留区防治区共5个防治分区。
(二)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1.交通与广场工程防治区
前期施工在土石方开挖前进行了表土剥离,将表土运至绿化区域回填,在施工出入口布设了车辆冲洗站。下一阶段施工,在场地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针对裸露面较大的广场区域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如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面进行临时遮盖,沿步道布设植草沟,对场地和路面实施透水铺装。
工程量: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85万m3(已实施)、植草沟9875m(未实施)、透水铺装30145m2(未实施)、车辆冲洗站1座(已实施)。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2万m3(未实施)、临时遮盖5000m2(未实施)、临时排水沟770m(未实施)、临时沉砂池4座(未实施)。
2.景观绿化工程防治区
前期施工对部分景观绿化工程区场平,开挖前实施了表土剥离,通过表土资源调配,实施了表土回覆,对坡面实施了临时遮盖。下一阶段施工,对后续景观绿化区域进行表面植被清理后,完成景观绿化种植,包括撒播地被植物、种植灌木、种植乔木。施工期间如遇到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面进行临时遮盖。
工程量: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3.35万m3(已实施)、表土回覆4.52万 m3(已实施)、撒播地被植物48.85hm2(已实施约7.61hm2)、种植灌木2.01hm2(未实施)、栽植乔木3561株(未实施)、临时遮盖4000m2(已实施)。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100000m2(未实施)。
3.边坡治理工程防治区
前期施工对扰动区域的表土资源进行表土剥离,在施工出入口布置了车辆冲洗站,下一阶段施工,在扰动前实施表土剥离,并在坡顶布置截排水沟,在边坡坡脚布设一排填土编织袋拦挡防止削坡造成渣土滚落,并在坡脚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收集并排放坡面汇水,施工期间如遇到雨季,及时对裸露面进行临时遮盖,边坡施工结束后对绿化区域进行覆土,布置植草护坡,在坡顶扰动面实施撒播草籽。
工程量: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32万m3(已实施)、截排水沟1418m(未实施)、植草护坡3.51hm2(未实施)、车辆冲洗站1座(已实施)。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0万m3(未实施)、表土回覆1.22万 m3(未实施)、填土编织袋拦挡560m(未实施)、临时排水沟610m(未实施)、临时沉砂池2座(未实施)、撒播草籽2.45hm2(未实施)、临时遮盖5000m2(未实施)。
4.临时表土堆场防治区
前期施工已对该区域进行扰动。下一阶段施工,在表土堆存完毕后对土地进行编织袋拦挡,并在区域外围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对土体表面进行全面临时遮盖,在表土使用完毕后,对该区域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工程量: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41hm2(未实施)、填土编织袋拦挡330m(未实施)、临时排水沟370m(未实施)、临时沉砂池1座(未实施)、临时遮盖4000m2(未实施)。
5.保留区防治区
前期施工对部分区域造成了侵占。下一阶段施工,对侵占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绿化,针对保留区内存在的植被覆盖率较低的耕地,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对其进行补植。
工程量: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34hm2(未实施)、撒播草籽1.34hm2(未实施)、补植12.09hm2(未实施)。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345.6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100.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44.8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8.67万元,植物措施费16.08万元,监测措施费15.54万元,临时措施费116.20万元,独立费用41.17万元,基本预备费12.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7265.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重庆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水保方案(报批稿)》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渝水〔2018〕267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5年 3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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