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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1-500112-04-01-331688)及《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两江新区J05单元01街区007/01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户中心楼2栋及地下修车库、景观绿化、雨水管网等。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依托同一业主的赛力斯汽车公园项目内既有驻地,不单独设置。项目总占地面积3.15hm2,其中永久占地2.97hm2,临时占地0.18hm2。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工期为25个月,即2025年4月—2027年4月。工程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27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9674.00m2,总建筑面积50922.7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85.10m2,地下建筑面积16637.60m2,容积率0.856,建筑密度28.85%,绿地率44%,停车位460个。项目总挖方量14.25万m3(含表土剥离0.36万m3),填方量3.31万m3(含表土回覆0.36万m3),综合利用后余方10.94万m3,被运往同一业主的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及南侧赛力斯汽车公园项目回填利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5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415.02万元,主体已列投资343.01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72.01万元。方案新增措施中,工程措施费29.17万元,临时措施费12.00万元,监测措施费14.98万元,独立费用7.62万元,基本预备费3.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1万元(44112.6元)。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渝价〔2017〕81号缴费标准及时向两江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两江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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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规模 |
工程总用地面积29674.00m2,总建筑面积50922.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680.88m2,地下建筑面积32241.81m2,容积率0.80,建筑密度28.76%,绿地率44%,停车位460个。 |
总投资 (万元) |
80000 |
土建 投资 (万元) |
62772 | |||||||||||||||||||||
|
动工时间 |
2025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4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
工程占地(hm2) |
3.15 |
永久占地(hm2) |
2.97 |
临时占地(hm2) |
0.18 |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14.25 |
3.31 |
0.00 |
10.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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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
地貌类型 |
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1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385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25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315m,透水铺装1500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6万m3,表土回覆0.36万m3。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13850m2。 |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9000m2,填土编织袋挡土墙200m,临时排水沟480m,临时沉沙池3座。 | |||||||||||||||||||||||
|
投资(万元) |
58.55(主体已列29.38,方案新增29.17) |
313.63(均为主体已列) |
12.00(均为方案新增)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15.02(主体已列343.01方案新增:72.01) |
独立费用(万元) |
7.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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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14.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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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501-500112-04-01-331688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053224526L | ||||||||||||||||||||||
|
计费面积(m2) |
31509 |
计费单价 |
1.4元/m2 | |||||||||||||||||||||||
|
合计(元) |
44112.6 | |||||||||||||||||||||||||
|
方案编制单位 |
中云智德(重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黄希 |
法定代表人 |
岑远川 |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数据谷中路105号10层2-1室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福生大道229号 | |||||||||||||||||||||||
|
邮编 |
401120 |
邮编 |
401147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13752******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昕*/1838****** | |||||||||||||||||||||||
附件2
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3月14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中云智德(重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5年3月27日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基本准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15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由赛力斯汽车公园项目拆分出来的,共分三期实施(均单独立项),其中:本项目(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主要建设用户中心楼2栋(C楼、C-1楼)及地下修车库等;二期与本项目的西侧交界,并同期实施,主要建设3栋(D楼、E楼、F楼)用户中心楼及地下修车库等;三期位于本项目东北方向,不接壤,目前尚无方案设计。
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位于两江新区J05单元01街区007/01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户中心楼2栋及地下修车库、景观绿化、雨水管网等。工程总用地面积29674.00m2,总建筑面积50922.7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85.10m2,地下建筑面积16637.60m2,容积率0.856,建筑密度28.85%,绿地率44%,停车位460个。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依托同一业主的赛力斯汽车公园项目内既有驻地,不单独设置。
项目总占地面积3.15hm2,其中永久占地2.97hm2,临时占地0.18hm2。项目总挖方量14.25万m3(含表土剥离0.36万m3),填方量3.31万m3(含表土回覆0.36万m3),综合利用后余方10.94万m3,被运往同一业主的问界用户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及南侧赛力斯汽车公园项目回填利用。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总工期为25个月,即2025年4月—2027年4月。工程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27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与评价。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3.15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量385t,新增土壤流失量325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共1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施工前,对项目区林地区域表土剥离,在基坑西侧、东侧顶部外及项目南侧临时堆土下游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末端配置临时沉沙池;在南侧临时堆土下游设置填土编织袋挡土墙。施工中,对南侧临时堆土区域采取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在项目北侧广场实施透水铺装,在建构筑物周边实施雨水管网以及景观绿化措施,并将前期剥离的表土回覆于绿化区域,并拆除填土编织袋挡土墙。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15.02万元,主体已列投资343.01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72.01万元。方案新增措施中,工程措施费29.17万元,临时措施费12.00万元,监测措施费14.98万元,独立费用7.62万元,基本预备费3.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1万元(44112.6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综上,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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