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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两江城管发〔2025〕37号
重庆市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12-84-01-154502)及《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已建一期工程内及预留地,东侧为恒大翡翠华庭二期、南接肖家沟北路、西接星光大道辅路,北临金州大道。项目总占地面积1.50hm2,其中永久占地1.42hm2,临时占地0.08hm2。临时占地为施工营地。建设规划用地面积5578 2.60m2,为两期总面积,一期总建成面积50122.60m2,与二期建设面积重合面积8562.26m2,主要为部分道路和绿化。本次二期项目施工扰动总面积15045.12m2。二期总建筑面积101802.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380.31m2,地下建筑面积30421.96m2(主要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项目土石方挖方共计26.28万m3,填方共计1.28万m3,余方25万m3,余方运至翠云片区B区纵五路等道路及配套工程回填利用。
项目总投资850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5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29万元,预备费6042万元,建设期利息35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财政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项目已于2024年7月进场施工,计划于2027年5月完工,建设工期3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6%。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1.3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14.63万元,方案新增26.7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万元,植物措施0万元,监测措施13.36万元,临时施工措施3.54万元,独立费用6.34万元,基本预备费1.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0644万元(免征)。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六)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1
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渝北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045.12m2,总建筑面积101802.27m2。 |
总投资 (万元) |
85098 |
土建投资 (万元) |
67597 | |||||
动工时间 |
2024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1.50 |
永久占地(hm2) |
1.42 |
临时占地(hm2) |
0.08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26.28 |
1.28 |
/ |
25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丘陵冲沟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5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33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6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防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6 | |||||||
防 治 措 施 及 工 程 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透水铺装1563.08m2,雨水管网497m |
主体:实土绿化面积2020.82m2,雨水花园面积236m2,绿色屋顶面积1348.73m2,植被恢复面积461m2 |
主体:防雨布遮盖550m2,车辆清洗池1座 新增:新增防雨布遮盖3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77.97 方案新增:0 |
主体已列:135.42 方案新增:0 |
主体已列:1.24 方案新增:3.5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41.37(新增:26.74) |
独立费用(万元) |
6.34 | |||||||
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13.36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020-500112-84-01-154502 |
计费面积 |
15045.12m2 | ||||||
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000MBOR57351J |
计费单价 |
1.40元/m2 | |||||||
合计(元) |
21064.40(免征) | |||||||||
方案编制单位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张华 | ||||||||
地址 |
渝北区松石支路468号天一东苑14栋1-7-2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 | |||||||
邮编 |
邮编 |
401147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渝/18983308743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宇/1852340052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2011424257@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2月10日,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专家《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会审。专家组由宫春明、李渊和王小燕三位同志组成,宫春明担任组长。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后分别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建设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面积为1.50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行政划分为渝北区人和街道,渝北区属于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位于已建一期工程内及预留地,东侧为恒大翡翠华庭二期、南接肖家沟北路、西接星光大道辅路,北临金州大道。项目法人为重庆市人民医院。
项目总投资850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5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29万元,预备费6042万元,建设期利息35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财政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项目已于2024年7月进场施工,计划于2027年5月完工,建设工期35个月。
建设规划用地面积55782.60m2,为两期总面积,一期总建成面积50122.60m2,与二期建设面积重合面积8562.26m2,主要为部分道路和绿化。本次二期项目施工扰动总面积15045.12m2。二期总建筑面积101802.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380.31m2,地下建筑面积30421.96m2(主要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停车位1047个,其中地面裙楼停车位132个,地下停车位915个。建筑密度38.93%(和一期统筹计算),容积率3.07(和一期统筹计算),绿化率22.59%(和一期统筹计算)。
项目总占地面积1.50hm2,其中永久占地1.42hm2,临时占地0.08hm2。临时占地为施工营地。项目土石方挖方共计26.28万m3,填方共计1.28万m3,余方25万m3,余方运至翠云片区B区纵五路等道路及配套工程回填利用。
(二)项目区自然情况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水土流失调查方法、时段和结果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防治区和施工营地防治区2个水土流失防治区。防治分区基本合理。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前期施工中,施工单位进场后对部分裸露地表进行临时遮盖措施,防雨布遮盖550m2;地块北侧出入口施工单位已布置有围挡措施,南侧出入口处已布设有1座车辆清洗池;后续施工中,施工期间遇降雨时,对裸露坡面、场内堆放泥沙材料、管沟施工堆土和绿化前的裸露地表重复用防雨布遮盖;施工后期根据主体设计沿道路敷设雨水管网,建筑物周边布设透水铺装和景观绿化。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及退场工作,将场地内的防雨布进行回收处理。
2.施工营地防治区
前期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施工营地地面进行清理,搭建板房用于施工人员住宿,施工营地四周已布置有临时围挡。施工营地区域在本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拆除,恢复成停车场使用,无新增水保措施。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1.3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14.63万元,方案新增26.7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万元,植物措施0万元,监测措施13.36万元,临时施工措施3.54万元,独立费用6.34万元,基本预备费1.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0644万元(免征)。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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