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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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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两江城管发﹝2024﹞235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4-500105-04-05-230508)及《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C分区C6-4-1地块,在渝冠大道以东,长茂路以西,长美路以北,毗邻诺玛科。项目总占地面积5.64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9.86m3,总填方1.34m3,余方8.52m3,全部运往汽车大坪场1#回填场利用。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已于20249月动工,计划20258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48889.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816.42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4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4%。其中:项目场地无可剥离表土,表土保护率不纳入防治目标体系;林草覆盖率根据项目行业限制进行了调整。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17.9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77.0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40.89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费1.74万元,监测措施费6.89万元,独立费用22.50万元,基本预备费1.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9万元(78927.8元)。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渝价〔201781号缴费标准及时向两江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规定执行。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自主组织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变更等要求

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1.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41212

附件1

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个数

涉及县或个数

江北区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8栋建筑物,其中生产性建筑4栋,综合服务楼1栋,公厕及垃圾收集站1座,门卫室两个,配套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总投资(万元)

48889.94

土建投资(万元)

40816.42

动工时间

20249

完工时间

20258

设计水平年

2025

工程占地(hm2)

5.64

永久占地(hm2)

5.64

临时占地(hm2)

/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方

9.86

1.34

/

8.52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地貌类型

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5.64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171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43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14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项目建设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482m,双箅雨水口115座,盖板排水沟108m,透水铺装1.03 hm2

主体已列:框格植草护坡0.23hm2,景观绿化0.59hm2

主体已列:车辆清洗站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13m,临时沉沙池2座,临时覆盖5000m2

投资

(万元)

144.49(主体144.49

131.80(主体131.80

2.48(主体0.74,新增1.7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17.92(主体277.03,新增40.89

独立费用(万元)

22.50

监理费(万元)

3.50

监测费(万元)

6.89

水土保持

补偿费

缴纳信息

项目代码

2304-500105-04-05-230508

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5900490XR

计费面积

56377m2

计费单价

1.40/m2

合计(元)

78927.8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况力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1-6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39

邮政编码

400042

邮政编码

401133

联系人及电话

**/184*****163

联系人及电话

*/135*****600

传真

023-68****29

传真

023-67****11

电子信箱

306****713@qq.com

电子信箱

50*****40@qq.com

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6635719127

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5900490XR



























附件2

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

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114日,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技术评审会,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并根据办水保〔2023177渝水〔2018267渝水规范〔20212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场地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面积为5.64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到设计水平年,各项指标应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4%。其中:项目场地无可剥离表土,表土保护率不纳入防治目标体系;林草覆盖率根据项目行业限制进行了调整。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2号新建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鱼嘴组团 C6-4-1 地块,建设单位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平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景观工程等,建设标准厂房 1-4#、综合服务楼1栋、公厕及垃圾收集站1座和门卫室两个,总建筑面积115603.41m2(全部为地上建筑),容积率1.88,绿地率14.61%。项目总占地面积5.64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9.86m3,总填方1.34m3,余方8.52m3,全部运往汽车大坪场1#回填场利用。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投资48889.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816.42万元。项目已于20249月动工,计划20258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工程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时段和结果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项目划分为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项目建设防治区。防治分区基本合理。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施工前期,在地块东南角车辆出入口设置了车辆清洗站。施工中,对裸露边坡、临时堆土、砂石料等采用彩条布覆盖,沿场地东侧边坡坡脚设临时排水沟,向南接入市政管网,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沿道路和建筑物敷设雨水管接入市政雨水管网,1#标准厂房南侧通行道路两侧设盖板排水沟。施工后期,实施厂区内部景观绿化防护和透水铺装;东侧边坡实施框格植草护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水土保持投资

(一)投资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

(二)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17.9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77.03万元,方案新增40.89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144.49万元,植物措施131.8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0.7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施工临时措施1.74万元,监测措施6.89万元,独立费用22.50万元,基本预备费1.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9万元(78927.80元)。

八、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水保方案》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201826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2023177)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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