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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两江城管发﹝2024﹞166号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105-48-01-094050)及《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内,茶那湾立交东侧区域。总用地面积10.22hm2,其中永久占地5.18hm2、临时占地5.04hm2。项目总挖方量16.24万m³,总填方量5.68万m³,余方量10.56m³,余方运往汽车城西区大平场区域回填。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工程总投资48811.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770.74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22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22.51万元。其中,工程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1004.51万元,主体设计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87.93万元,植物措施费316.5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18.0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13万元,植物措施0.60万元,监测措施16.19万元,独立费用37.45万元,基本预备费6.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5万元(72499.00元)。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渝价〔2017〕81号缴费标准及时向两江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自主组织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九)本批复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变更等要求
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附件:1.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省区 |
重庆市 |
涉及区 |
/ |
所属区域 |
江北区 | ||||||||||||
|
项目规模 |
新建道路2579.227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30km/h、60 km/h,标准路幅宽度16m、26m、48m,双向两车道、四车道、十车道。 |
总投资(万元) |
48811.28 | ||||||||||||||
|
土建投资(万元) |
33770.74 | ||||||||||||||||
|
开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
工程占地(hm2) |
10.22 |
永久占(hm2) |
5.18 |
临时占地(hm2) |
5.04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
16.24 |
5.68 |
0 |
10.56 | ||||||||||||||
|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
/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0.2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71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432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
防治措施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路基工程区 |
主体:雨水管网2757m,透水铺装21370m2 |
主体:行道树589株,喷播植草护坡11838m2,三维网植草护坡2170 m2,路侧绿化带1604 m2 |
新增:临时苫盖10000 m2,临时截水沟1036m,临时沉沙池6座,临时拦挡148m | |||||||||||||
|
桥梁工程区 |
/ |
主体:植草绿化18515m2 |
新增:泥浆沉淀池8座,临时苫盖2000m2,临时拦挡157m |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新增:全面整地0.77hm2 |
新增:撒播草籽0.77hm2 |
新增:临时排水沟165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苫盖1000m2 |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新增:全面整地0.20hm2 |
新增:撒播草籽0.20hm2 |
新增:临时排水沟190m,临时沉沙池1座 | ||||||||||||||
|
投资(万元) |
主体:687.93 新增:0.13 |
主体:316.58 新增:0.60 |
主体:0 新增:50.11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122.51 (新增118.00) |
独立费用(万元) |
37.45 |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6.19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019-500105-48-01-094050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55900490XR | |||||||||||||
|
计费面积 |
51785m2 |
计费单价 |
1.40元/m2 | ||||||||||||||
|
合计(元) |
72499.00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蓝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罗盾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
|
地址 |
江北区石马河盘溪路龙湖源著32栋13-3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39号 | ||||||||||||||
|
邮编 |
400000 |
邮编 |
401133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135*****555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 185*****053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
电子邮箱 |
46****27@qq.com |
电子邮箱 |
/ | ||||||||||||||
附件2
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7月11日,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法人)、重庆蓝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评审专家组由唐继斗、李欣芮、许岚三位同志组成,唐继斗同志任组长。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及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面积为10.2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郭鱼路一期道路工程四标段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内,茶那湾立交东侧区域,行政区划属江北区鱼嘴镇,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新建道路2579.227m(含桥梁段700.8m),包含碧溪一支路、碧溪一支路西段、碧溪二支路、碧溪二支路西段和福生大道五段道路。碧溪一支路、碧溪一支路西段、碧溪二支路、碧溪二支路西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碧溪一支路、碧溪二支路标准路幅宽度23m,双向四车道,碧溪一支路西段、碧溪二支路西段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两车道;福生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48m,双向十车道,全线由一条主线及左右A、B两条匝道组成。工程总投资48811.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770.74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10.22hm2,其中永久占地5.18hm2,临时占地5.04hm2。本项目挖方16.24万m3,填方5.68万m3,土石方挖填总量21.92万m3,余方10.56万m3,余方运往汽车城西区大平场区域回填(详见附件3:土石方调配说明),综合运距3.14km。本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开工,预计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自然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基本正确。
(二)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0.22hm2,产生余方10.56万m3。
(三)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正确,预测结果基本可信。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671t,新增土壤流失量432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道路工程防治区、施工营地防治区及施工便道防治区共3个水土流失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和桥梁工程区两个二级防治区。
(二)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基本合理。
1. 道路工程防治区
(1)路基工程区
施工前,在路堑边坡顶部布置临时截水沟,临时截水沟出口处布置临时沉沙池;施工过程中,路基填筑阶段,在边坡高度超过3m的路堤边坡底部布置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防止土石滚落至项目区外;对不能及时防护的边坡和裸露地表遇雨采取无纺布临时苫盖;路基边坡形成后,及时实施喷播植草护坡或三维网植草护坡;路面施工环节,人行道区域路面实施透水铺装;施工后期,栽植行道树,实施路侧绿化带。
(2)桥梁工程区
施工过程中,对桥墩基础开挖形成的临时堆土进行无纺布临时苫盖;在桥墩、桥台临朝阳溪一侧布置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防止土石滚落至河道;在桥墩施工区域布置泥浆沉淀池,收集沉淀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施工后期,桥下区域实施植草绿化。
施工前,在施工营地周边汇水区域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沙池;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营地区域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采用无纺布临时苫盖;工程完工后,拆除施工营地,对该区域进行全面整地,整地后撒播草籽防护。
施工前,在施工便道汇水侧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沙池;工程完工后,拆除施工便道,对该区域进行全面整地,整地后撒播草籽防护。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22.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004.5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18.0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87.93万元,植物措施费316.5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13万元,植物措施费0.60万元,监测措施费16.19万元,临时措施费50.11万元,独立费用37.45万元,基本预备费6.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5万元(72499.0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本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及《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规范[2021]2号)》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4年7月23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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