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业务办理 |
主要业务工作(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水利规划 |
本级本区域的水利领域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依法行政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应包括决定书编号、被处罚主体、事实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机关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5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取用水 |
审批机关认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听证,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6 |
运行管理 |
工程信息与运行安全 |
水库(大坝)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责任人,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7 |
河湖管理 |
河湖长制工作 |
县、乡两级河湖长名录,河湖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河长办公室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8 |
河湖管理 |
水域岸线管理 |
河湖管理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河长办公室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9 |
河湖管理 |
河道采砂管理 |
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禁采区和禁采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10 |
水土保持 |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11 |
监督管理 |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