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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可选项,由各基层政务公开主体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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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业务办理 |
主要业务工作(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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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行管理 |
工程信息与运行安全 |
水库(大坝)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责任人,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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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湖管理 |
河湖长制工作 |
县、乡两级河湖长名录,河湖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河长办公室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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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湖管理 |
水域岸线管理 |
河湖管理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河长办公室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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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土保持 |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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