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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地块片区道路工程(三期)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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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20#地块片区道路工程(三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工程河段采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评价。

二、原则同意《报告》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三期道路设计全长488.705m,涉河建筑物为K2+321.000~K2+363.000段跨耳河桥梁,桥梁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采用现浇预应力连续箱梁结构,全长42.0m,单跨跨径35.0m,桥面宽16.0m,起点衔接右岸路面高程 249.22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终点衔接左岸路面高程247.92m,梁底高程247.31m~246.23m,两岸桥台均位于10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不占据河道行洪断面。桥梁上游侧两岸布设巡检连接梯步。

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桥名

桥台号

编号

独立坐标系

2000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X坐标

Y坐标

三期工程桥梁

0

0

87626.2181

85421.3165

3290675.5586

382726.9514

0

87620.0319

85404.6471

3290669.3751

382710.2892

1

1

87667.1808

85427.0443

3290716.5239

382732.6865

1

87662.3661

85410.0031

3290711.7093

382715.6452

三、工作要求

)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应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者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20#地块片区道路工程(三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5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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