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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4-014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两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参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局三定规定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牵头编制新区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现状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对接市农委,协调做好新区涉农相关工作。

二、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占用(含临时占用)新区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事项的管理,组织开展新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新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履行园林绿化行业职能职责,指导辖区各类公园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有关考核工作。

三、履行市级林业审批职能,协调三区林业部门做好辖区日常涉林有关工作。

四、牵头组织开展两江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等工作,负责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业管理。

五、牵头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和渣土消纳场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督促环卫车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

七、承担两江新区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两江新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两江新区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九、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十、负责两江新区供水水质、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和城市节水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土片区、龙盛新城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

十一、牵头推进城市黑臭水体巩固提升、中心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排水管网臭气治理等专项工作。

十二、牵头建立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城市饮用水应急保障工作。监督管理两江新区的供水应急保障、城市水域清漂等工作

十三、指导实施城市道路噪声扰民路段隔声屏安装、降噪路面改造和城市道路沥青改造。负责推广市政领域的绿色照明。

十四、负责两江新区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管辖通航水域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指导船舶污染防治,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十六、负责两江新区通航水域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督促两江新区水域船舶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十七、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求,引导企业开展营运老旧柴油车的退出工作。督促企业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型。

十八、严格执行M站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维修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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