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环境保护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4-011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设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生态文明和物业小区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通过把源头管控住,把过程管控住,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切实加强文明施工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执法等工作。坚持“建、治、管、改”并举,建立健全了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机制,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强化学习

持续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两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为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方向。

(二)提高政治站位,动态部署工作

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聚集堵点断点,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的9个方面,深入排查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要掌握重大问题、敏感问题、责任问题。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组织力量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现场督办,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四是明确末端落实的主体责任、时间要求和反馈监督检查机制。

(三)聚力重点难点工作,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

1.高度重视环保,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两江建发〔202331号)、《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渝两江建发〔2023104号)等文件,并开展现场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十项强制性措施”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突出六个重点对施工现场污染进行防控:一是突出封闭施工,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程主体作业层进行封闭,场内裸土、粉状物料在24小时不作业时必须遮盖等;二是突出湿法作业,土石方作业、边坡支护等过程中采取有效洒水、喷雾措施;三是突出场内硬化,出入口、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硬化处理,保证地面整洁;四是突出智能监测,应用“智慧工地”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采集项目施工过程中PM2.5PM10、噪声等环境数据,超标时进行预警,与现场降尘喷淋设施智能联动;五是突出出入口管理,要求项目按规定设置自动冲洗设施、三级沉淀池等,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污水有组织地按规定排放;六是突出渣车管理,督促各项目严格落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六不准”。

2.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围挡、物业小区宣传栏、数字平台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强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筑节能和垃圾分类等意识,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新时代标杆,持续加强、巩固和拓展生态环保项目创建。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的宣贯,督促各相关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3.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扬尘监管机制。一是印发《关于创建2023年度市级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相关要求,全年创建(巩固)市级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1个。二是开展扬尘执法相关培训,加强对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直管街道有序承接施工扬尘执法工作。

4.加强督查巡查,持续提升执法水平。累计开展品质提升与施工环保检查178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80余份。对于忽视品质提升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存在污染违法行为的6个项目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4万元。

5.严格夜间施工证明办理。2023年房屋市政项目夜间施工证明办理由生态环境部门转至住建部门办理,全年累计办理夜间施工证明780件次,涉及项目89个,其中市政公用项目14个,房屋建筑项目75个。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控工作的通知》,为广大学子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6.关注人居环境,强化物业监管。一是严格要求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常态化雨污管网混接混排隐患、化粪池隐患、小区垃圾存放及运输等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对于未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三是督促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污水排放自查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公租局,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下步打算

2023年建设领域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首要责任认识不足,组织参建各方在项目建设中落实环境保护力度不够;二是平整场地作业,特别是园区平场、土石方等工程野蛮施工造成污染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夜间施工证明办理,特别是一些重点民生项目符合办理夜间施工证明条件且工期较紧张,与项目所在区域居民投诉噪音意见大反对项目夜间施工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下一步,建设局将以配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有力有序解决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一)制定预案,处置有效

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处置预案,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位和人员;对项目各岗位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提高现场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按照市区两级有关空气指标预警规定,加强应急值守,达到停工标准的,立即责令停工。

(二)突出重点,差别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施工工地“红黄绿”牌管控。将红黄绿工地纳入重污染天气急减排措施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如预警期间绿色工地可不停工,黄红色等按照减排清单要求严格停止施工作业。二是实施区域差别化管理。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加强对重点项目与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督查。污染时段加大检查督查频率。

(三)严格执法,重在成效

切实抓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物业小区雨污管网混接混排、化粪池、垃圾分类等监管工作,结合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落实整治重点,强化动态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督促指导施工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责任,对防治保护措施不到位的工地和企业,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日连续从重处罚,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评优评先、信用记录等进行处理,保障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和物业小区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高压态势,持续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

(四)规范办理,加强检查

严格按市住房城乡建委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规范出具夜间施工证明,做好台账登记和信息报送。加强在建项目夜间施工抽查检查工作,督促项目落实降噪措施。做好夜间施工投诉处理和解释沟通工作。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20245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我要写信
  • 版权所有: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