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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39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已作出的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以下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已作出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27日-2024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63022018

传真电话:023-63011207

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

邮政编码:401121

一、已作出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事项。

序号

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情况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前卫表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两江新区

拆除喷砂打磨工艺、高温冷却工艺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和对应排放口

拆除喷砂打磨工艺、高温冷却工艺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拆除后对应生产线排口不进行排污。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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