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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33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2 |
重庆两江新区司法局关于成立《两江新区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含医院和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居民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经过前期各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评审组综合筛选,决定成立新区普法讲师团。现将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两江新区普法讲师团由26名法律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可靠、热心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
按照“精品课题,巡回宣讲”的原则,根据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园区企业等进行巡回宣讲,使受众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建设。普法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利用新区官网、江小妹等媒体,组织线上视频宣讲和线下普法讲座,不断扩大普法受众面,提高讲师团知名度。
三、讲师团成员任期
(一)讲师团成员任期三年。
(二)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应当向新区司法局提出退出申请。新区司法局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新区司法局统一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认真备课,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授课需求。
(二)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讲学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新区司法局将采取日常考核、课后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优秀讲稿、优秀讲师进行评选,加强对讲师团成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每场讲座后,请使用讲座效果反馈表(附件2)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测评,并及时反馈给新区司法局。
(四)根据新区相关规定,每场授课的培训费建议为1000元。
五、联络办法
各单位需要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或参加相关活动时,可联系新区司法局进行推荐,也可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
两江新区司法局联系人:刘启程;联系电话:67647685。
附件:1.两江新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2.讲座效果反馈表
重庆两江新区司法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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