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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两江应急发〔2021〕9号
重庆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举报奖励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鼓励群众成为安全生产监督员、检查员,严厉打击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社会化,切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注意事项:
1、自本通知发文起,两江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相关内容,请参照此件施行;
2、举报按照“属地接线、分类办理”原则,由应急局负责统一接线受理、分类移送;
3、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核查举报、奖励审核和奖励发放;
4、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
附件:1、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2、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的通知
3、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操作流程》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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