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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304910468W/2025-0012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 发字文号 ]
渝两江新区市监撤〔2025〕二所6号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
[ 成文日期 ]
2025-08-15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 有 效 性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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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可人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000MA5Y******

住所(住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湖津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5002251993042*****

联系电话:18152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顺凤凰城凤妍苑二街9904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登记为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监事备案登记身份,要求撤销此次变更登记,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撤销登记申请表、承诺书、派出所领取发放身份证凭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对外公示、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陈述申辩等相关执法程序。

    我局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登记注册。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查阅涉嫌冒名登记主体档案材料。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52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由股东*峰认缴出资80万元、陈*文认缴出资120万元申请设立。*任监事,*文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股东,登记住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湖津路*号。档案中*的身份证号码为:5002251993042*****,有效期为:2016.02.02-2026. 02.02

    2.对涉嫌冒名登记主体开展现场检查情况。经核查,重庆覃惟建材有限公司未在登记住所经营。

    3.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说明。2025328日前刷抖音了解到身份证冒用内容,查询自己名下信息发现被冒用,得知本人名下有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担任股东、监事,但本人从未出资注册任何公司,也对该公司不知情,现举报要求撤销该公司本人股东、监事身份备案。

    4.联系涉嫌冒名登记主体及相关人员情况。重庆夯枋商贸有限公司登记档案中的联系方式非覃*峰本人联系方式,无法与该主体和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电话记录中覃*峰表示其身份证2017年丢失过一次。公司登记档案中所使用的法人身份证信息与举报人遗失后所办理的身份证信息时间不一致。

    2025 87 ,本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决定告知书渝两江新

区市监企撤告2025〕二所6,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综合现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规定,决定:撤销重庆享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5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5份,1份送达,1份归档,1份送税务部门,1份送注册许可机构,1份送信用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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