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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两江新区贝思母婴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000******T61F
住所(住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和煦路*号附*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程*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50022819******286X
处罚决定书文号:渝两江新区市监处罚〔2025〕169号
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当事人销售失效日期产品的行为违反《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处罚:
1.没收上述规格型号为1只装,160ml的贝亲自然实感宽口径PPSU彩绘奶瓶1个;
2.罚款13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0元。
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网站等公示3个月行政处罚信息。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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