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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成立于2001年6月,设置有部门、警种和派出所共33个。2022年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二、领导及分工
夏斌,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政法委副书记。主持分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法制支队,联系人和派出所。
张庆,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主抓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主管政治处、纪委、警务督察支队,联系鸳鸯派出所。
苏小江,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令处、指挥中心、执法办案中心等,协助局长分管法制支队,联系礼嘉派出所、区警察协会。
李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处、出入境支队、交巡警支队、看守所,联系大竹林派出所、武警重庆总队第二支队执勤十五中队。
李正延,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工会、群团、辅警办,联系翠云派出所、康美派出所。
陈孝杰,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一副督察长。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纪律检查室(审计室)、警务督察支队,联系金山派出所。
何伟,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网安支队、科信科、食药环支队、大数据办、智侦中心等,联系天宫殿派出所。
石宗于,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校保支队、治安管理支队、警卫处、特警支队等,联系火车北站派出所、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重庆总队第二支队执勤十一中队。
三、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四)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八)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九)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一)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二)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内设机构
警令处:负责对全局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督办、信访、公文、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政治处:负责全局公安民警政治思想、人事、组织、教育表彰、培训、外宣、工会、妇女、团委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指挥中心:负责全区110警情的传达和警力调配以及社会不稳定动态信息的收集、掌握等工作。
警务保障处:负责全局固定资产、财务、采购、车辆等工作后勤保障。
纪律监察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审计、车辆监查和党风廉政建设。
校保支队: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校园安保工作。
交巡警支队:负责全区交通安全管理、警情处置和巡逻防范等工作。
刑侦支队:防范、打击刑事犯罪。
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民爆、危险品、枪支、特种行业、旅馆业、网吧等场所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人口的户籍管理、身份证管理以及人口基本信息的管理和辖区内租赁户、流动人口的管理,组织开展群防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禁毒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毒品犯罪。
经侦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经济犯罪。
食药环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区居民出入,外籍人员管理等事务。
法制支队:负责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评;行政案件审核,劳教、少管案件的审查以及部分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
科技信息化科:负责全局信息通讯、网络维护。
特警支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及常态化巡逻备勤。
看守所:负责羁押未决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管场所,保证侦查、起诉、审判、转运、投劳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333号
邮编:400112
联系电话:023-67461165,110;无传真。
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区各派出所和交巡警勤务大队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