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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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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职业技能开发、用工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专项社会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应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直属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转移接续、查询、补缴、退费等,退休审批、养老待遇及工伤待遇审核发放、企业年金备案,金融社保卡管理,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直属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医保参保登记、变更、注销、转移接续、查询、补缴、退费等,医保待遇审核发放,医疗救助,医保总额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及协议管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直属街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求职招聘及企业用工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职业培训及职业能力建设、技能人才管理服务、失业监测及失业人员服务等工作。
(五)负责直属街道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特殊工时审批、劳务派遣审批、集体合同审查、裁员备案、欠薪治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六)负责直属街道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残障福利)等工作。
(七)负责直属街道养老服务、基层政权、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福利彩票、社会组织、流浪救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
(八)负责直属街道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以及协调街道人民武装等工作。
(九)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