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构职能> 机关部门 > 司法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新科国际大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2楼
龙兴大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龙兴大厦北楼2楼
联系电话:023-67463905
投诉举报:023-67573035
政府网站:https://ljxq.cq.gov.cn/zwgk_199/fdzdgknr/jgjj/jgbm/sfj/
1.负责贯彻执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负责新区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4.负责承办管委会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赔偿案件;代表管委会参加行政、民商事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管理;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协调管委会部门、机构之间的执法争议;负责对党工委管委会名义作出的对外法律文书进行法制审核。
5.负责为党工委管委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团组建、管理工作;负责两江仲裁分院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规定区域内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业务活动;负责管理、指导规定区域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
7.负责制订新区法治宣传和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区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
8.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商法律事务组:负责管委会及司法局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包括履行出资人责任法律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管委会招商引资项目的磋商谈判、上会材料评审、政策兑现评审以及合同审核工作,管委会及司法局名义签订的普通合同审核工作,办理管委会涉民商事法律事务。
行业管理组:负责新区律师律所、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行业党建、日常检查、年检办理、行政审批、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服务监督以及新区法律服务团的管理使用等。
基层业务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司法所指导建设等工作。
行政法律事务组: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改革创新等工作。
综合组:局党组、局机关综合性事务,包括党建、人事、办文、办会、考核、宣传、意识形态、信息、保密、档案、印章、日常督查等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