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构职能> 机关部门 > 教育局

教育局
联系方式
负责人信息
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
下属单位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5楼

联系电话:023-60360813

投诉举报:023-60360813   023-67468200

政府网站:https://ljxq.cq.gov.cn/zwgk_199/fdzdgknr/jgjj/jgbm/jyj/

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以及学校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依法治教工作,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鸳鸯等8个街道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

(三)负责鸳鸯等8个街道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鸳鸯等8个街道学校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资金进行管理。

(五)负责鸳鸯等8个街道区域内语言文字和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鸳鸯等8个街道教育督学、督政、教育质量监测及评估考核工作。

(七)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八)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组

    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文稿起草、督办督查、会务保障等方面工作,做好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公开、市长信箱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干部人事人才组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日常管理;负责中小学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中小学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人员调配、奖励、惩处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党建宣传组

    抓好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非公经济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新闻外宣、精神文明、网信发展、“扫黄打非”等工作;开展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四)纪检组

    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五)计财组

    负责教育系统经费;负责审计和统计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牵头学校收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导组

    负责对全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幼儿园普及普惠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督导;对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代表两江新区管委会对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双减”“五项管理”等教育热点、重点问题实施督导;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负责对全区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牵头负责全区规范办学工作。

    (七)规建组

    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教育规划和学校建设重大决策;牵头推进两江直管区学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承担学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8个直属街道片区学校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后勤组

    负责指导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协助财政局(国资局)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九)技术装备(采购)组

    负责教育系统采购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采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安稳组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校园安全考核目标,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校园整改消除隐患,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协调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排查化解涉教涉生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十一)国际教育组

    承担两江新区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两江新区公派留学人员、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和来华留学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聘请外教学校进行外籍专家和教师管理;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办两江新区管委会对国际教育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两江新区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负责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及监管。

    (十二)改革调研组

    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研究工作。

    (十三)招生学籍组

    负责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特殊教育。

    (十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组

    负责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及监管。

    (十五)德体艺卫组

    负责德体卫艺、语言文字工作。

    (十六)基础教育组

    负责学前教育行政审批、收费、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我要写信
  • 版权所有: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