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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2-033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位于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333号,主要负责两江新区管理的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的公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警务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落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

2.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辖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研判敌情、社情,为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本辖区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侦办本辖区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4.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7.收集本辖区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8.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9.组织开展禁毒工作。

10.协助开展重要内外宾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实施本辖区大数据建设应用发展管理和公安科技工作;开展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参与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技术建设。

12.贯彻执行公安部、市公安局警务被装配备标准、制度,拟订装备和经费标准。

13.贯彻执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14.组织开展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5.完成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32个二级部门,含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和火车北站等9个派出所,和刑警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法制支队,治安支队,校保支队,国保支队,反恐支队,督察支队,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信息支队,网安支队,出入境支队,技侦支队,科信科,警令处,警务保障处,政治处,纪委,指挥中心,食药环支队,执法办案中心等2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2,315.08万元,支出总计计92,315.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18,501.43万元,增长25.0625.0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政策变化使得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9,085.54万元。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2,299.2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501.33万元,增长25.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15.7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政策变化使得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9,085.54万元。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25.4万元,占99.81%;其他收入173.84万元,占0.19%,年初结转和结余15.8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2,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90.19万元,上升25.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04.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政策变化使得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9,085.54万元。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其中:基本支出 55,037.73万元,占59.64%;项目支出37,250.27万元,占39.3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年初结转结余15.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万元,增加70.93%,主要原因是12.45万元新冠疫情防疫项目资金未支出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92,12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8,691.1万元,增长2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政策变化使得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08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

(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1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91.1万元,增加2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政策变化使得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08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92,1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91.1万元,增加2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05.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政策变化使得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08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85,677.74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3.29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了部分行政运行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59.66万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4.34万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3)卫生健康支出1,520.17万元,占1.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24万元,下降17.2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4)住房保障支出1,767.83万元,占1.92%,主要用于民警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5万元,下降0.3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7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决算数上升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预算政策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同时部分人员经费项目发放时间进行调整导致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331.65万元,较上年增加531.05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调整预算安排结构的要求,降低事业类项目支出,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日常行政运行支出、办案业务支出、新增办公用房租赁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1.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9万元,上升4.6%,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购置费年初由管委会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编制,未分配到各单位,而我部门2021年实际发生车辆购置费用206.21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除车辆购置费外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三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万元,增加19.21%。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车辆购置费增加206.21万元。2020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未进行车辆报废更新,2021年按照管委会安排,报废更新执法执勤车辆12台,故增加车辆购置费206.21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0.32万元;三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53万元,导致全年三公经费较2020年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206.2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21万元,增加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6.2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管委会车辆购置费由公车管理部门统一编制;二是2020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未进行车辆报废更新,2021年根据管委会的批准实际发生车辆购置费206.21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5.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实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7万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一年支出减少30.53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公安机关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和接受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实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一年支出减少0.32万元,增加191%,正常业务开展。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分局车辆编制为217台,2021年报废更新车辆12台,车辆保有量为229台(报废待下账12台);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0元,车均购置费206.21万元,车均维护费4.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3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手续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租赁,食堂伙食费等。较上年增加531.05万元,增长2.68%,主要因为:一是分局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二是按照全市调整预算安排结构的要求,降低事业类项目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是因物价上涨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22.46%。主要因为按照上级要求压缩精简会议。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1万元,下降57.23%,按照上级要求压减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9辆,其中,报废待下账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2台;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5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47%,主要用于采购日常行政运行办公设施设备物质。

五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分局通过建立相关制度,适时开展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202130个项目37,250.27万元资金纳入全区绩效评价范围。日常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分级审批制度,严格现金使用项目控制,严把报销兑付前的各级审核关,逐步改变大量提现后对现金管理缺失,逐步解决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核难题,重点关注与腐败滋生、使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等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厉行节约收效明显,坚持阳光财政。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两江新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一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基础支撑、前端感知、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应用平台等相应的硬件设备采购、软件开发采购及部署、大厅、机房及配套工程、系统集成等,建成两江新区视频服务云系统和视频传输专网,实现视频资源综合应用,提升两江新区社会综合管理能力。建设规模为3122个视频镜头,其中新建前端镜头2963个(720P 2225个,1080P 638个),卡口镜头259个(其中抓拍机194个、全景机65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1.29万元,执行数为153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社会治安持续好转,部分恶性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两抢案件同比下降25.6%;盗窃案件同比下降30.2%;八类案件同比下降25.67%。二是建设3122个视频镜头,其中新建前端镜头2963个(720P 2225个,1080P 638个),卡口镜头259个(其中抓拍机194个、全景机65个),极大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三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增加。



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两江新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一期

联系人
及电话

乔天宝

023-63753910

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531.29万元

1531.29万元

1531.29万元

100%


其中:市级支出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建设,对所有子项进行结算,同时进行财务决算,完成资金支付。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使用率

百分比

95%

100%


两抢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

百分比

10%

25.6%


盗窃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

百分比

10%

30.2%


群众满意度

百分比

95

96%


八类案件发案率同比

百分比

10%

25.67%


项目建设进度


完成财务竣工决算

完成


其他说明


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主要对两江新区公安分局辖区内的办案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办案、信息采集、信息查询、执法规范一站式、远程指挥、远程监控、数字文档、网络控制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利用、指挥协调、快速反应、联合作战能力。建设地点为两江新区公安分局督察支队、三侦中心(禁毒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合署办案区域)及9个派出所。

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

联系人
及电话

乔天宝

023-63753910

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47.36万元

347.36万元

347.36万元

100%


其中:市级支出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建设,对所有子项进行结算,同时进行财务决算,完成资金支付。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使用率

百分比

95%

100%


办案区视频监控镜头

百分比

179

179


辖区案件破案率

百分比

20%

30.2%


群众满意度

百分比

95

96%


办案区内违规行为预警率

百分比

99%

100%


项目建设进度


竣工

完成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乔天宝 ,联系电话:023-6375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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