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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18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单位构成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我校内设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学校办公室。学校占地面积20092㎡,建筑面积14776.35㎡,单位目前编制83人,有在编教职工81名,退休31人,遗嘱2人;在校学生145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272398.28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72398.28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元,事业收入 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元,其他收入0 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25257.28 元,主要是拨款经费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等因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支出增加1047306.54元,教育支出因增人增资等政策性因素增加770995.7元等原因较上年预算总体增加1825257.28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272398.28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 元,教育支出预算27207200.7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25312.94 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82311.2 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57573.44 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825257.28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77269.32 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47987.96 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72398.28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72398.28 元,比2020年增加1825257.28 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8079.32元,比2020年增加1477269.32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增加基本支出1477269.32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14318.96 元,比2020年增加347987.9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120000元,教学设备已基本完成投入减少设施设备采购950896元,学前教育因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减少6562561.04元等,所以总体项目支出增加347987.96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20年与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20年和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8500 元,比2020年减少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0年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500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0年保持一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0000 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2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120000 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12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  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114318.96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  9 个,金额7114318.96 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及信息反馈方式

联系人:叶云峰,联系电话:023-6788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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