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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0-012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单位构成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我校内设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学校办公室。学校占地面积20092㎡,建筑面积14776.35㎡,单位目前编制83人,有在编教职工82名,退休31人,遗嘱2人;在校学生146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44.7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4.7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66.94 万元,减少收入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566.94 万元,其中:(1)教育支出较上年减少473.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功能室及地下车库和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投入较上年减少154.5万元;二是2020年教学设备已基本完成采购,较上年减少357.71万元,三是因政策性原因增加人员及公用支出共计38.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因政策性增加人员支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2)因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减少93.0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总体减少93.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4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264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6.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6.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566.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02.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64.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4.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4.71 万元,比2019年减少566.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08  万元,比2019年或减少302.58万元,主要是因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教育支出总体减少2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总体减少93.08万元;项目支出676.63 万元,比2019年减少264.36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功能室及地下车库和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投入较上年减少154.5万元;二是2020年教学设备已基本完成投入,较上年减少357.71万元。三是因新增加1所附属幼儿园增加非在编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247.85万元。所以项目支出总体减少了264.36万元。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9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85 万元,比2019年减少1.1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9年保持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  1万元,比2019年减少1 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5 万元,比2019年减少0.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9年保持一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 2050904类设施设备均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采购配送到学校。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76.6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及信息反馈方式

联系人:叶云峰,联系电话:023-6788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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