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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9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19-07-04 | [ 发布日期 ] | 2019-07-05 |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我校内设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学校办公室。学校占地面积20092㎡,建筑面积14776.35㎡,单位目前编制83人,有在编教职工81名,退休31人,遗嘱2人;在校学生147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37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919.28万元,增加收入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 919.28万元,其中:(1)教育支出较上年增加77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功能室及地下车库和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较上年增加139.66万元,确保按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付款,不造成新增欠款问题,二是2019年设施设备采购较上年增加490.08万年,确保教育局集中采购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三是因政策性增加人员及公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因政策性增加人员支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2) 因政策性增加人员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96.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4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7.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7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1.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11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919.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5.4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93.86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1.65万元,比2018年增加9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66 万元,比2018年增加325.42 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325.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940.99 万元,比2018年增加593.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功能室及地下车库和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较上年增加139.66万元,确保按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付款,不造成新增欠款问题,二是2019年设施设备采购较上年增加490.08万年,确保教育局集中采购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三是其他项目减少预算,比如2018年已完工运动场改造、学校围墙等维修维护等项目减少预算。
本部门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费,只有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是学校用公用经费组织的2050202类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余2050904类设施设备由区教师局统一组织采购配送到学校。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0.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新区翠云小学校共有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及信息反馈方式
联系人:叶云峰;电话:023-6788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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