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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2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重庆两江新区橡树湾小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重庆两江新区橡树湾小学校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鸳鸯街道湖津路121号11幢,下设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4个部门。

(三)单位构成。属于全额事业拨款的单位,年末教师人数43人,年末学生人数845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5年成立一直运行至今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14.78万元,支出总计1,514.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3万元、上升7.14%,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3万元、上升7.14%,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4.78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3万元、上升7.14%,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其中:基本支出1,066.38万元,占70.40%;项目支出448.40万元,占29.60%;

4.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3万元、上升7.14%,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33万元,上升26.5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此外,年初没有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3万元、上升7.14%,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33万元,上升26.5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327.09万元,占87.61%,较年初预算增加313.06万元,上升30.87%,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01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万元,上升8.1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教师6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2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医疗费报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9.46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上升0.9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教师6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07万元,上升41.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教师6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31万元、津贴补贴19.56万元、绩效工资380.76、社会保障缴费90.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91万元。公用经费23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1万元,上升21.87%,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教师6人,学生26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1.24万元、印刷费25.42万元、咨询费1.2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电10.83万元、邮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3.98万元、差旅费38.69万元、维修维护费12.95万元、租赁费2.84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6.56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专用材料费3.67万元、劳务费19.02万元、委托业务费31.27万元、工会经费2.67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40.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75.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3万元,下降92.2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未购置新车,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数减少15.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数减少15.96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7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63.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家长委员会会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92.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补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上升80.00%,主要原因是接待家长委员会成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5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安排教职工因公出国出境以及未购置公务用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2018年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2018年度我单位未采购货物,无相关经费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 主要用于采购校舍维修维护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何雪梅,联系电话:023-6342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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