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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日期 ] 2019-11-06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小学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行政隶属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办学性质为公办学校,办学宗旨是教书育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保障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办学职能,提高办学水平。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事业机构1个,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35.74万元,支出总计1,935.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58万元、上升59.9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35.7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25.58万元,上升59.9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5.64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0万元,占0.01%。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58万元,上升59.9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63.81万元,占44.62%;项目支出1,071.93万元,占55.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3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48万元,上升59.9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0万元,上升8.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年级新生507人的生均公用经费,新入职教师22人的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48万元,上升59.9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0万元,上升8.9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747.78万元,占9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93万元,上升6.71%,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教师22人,工资福利支出、师均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94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上升2.8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教师22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18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万元,上升14.1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教师22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3.75万元,占4.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45万元,下降151.3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教师22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7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64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92万元,上升254.02%,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入职教师2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21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12万元,上升119.8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学生507人、教师22人,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8万元,下降87.4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2万元,下降94.35%,主要原因:一是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校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我校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收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新购公务车一辆,今年未新购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91.2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教育专家到我校学习调研教育教学工作,各类教研活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79.2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2,400.00%,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5.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学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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