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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18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2 |
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民心路555号,无下属单位,现有学生1900人,主要负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一)职能职责
(1)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教育科研、学籍管理工作。
(2)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课外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3)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等工作。
(4)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主要包括对外文化教育交流等工作。
(5)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物业服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251486358X8。为开展业务活动,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单位内设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等部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851242.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851242.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32291.6元,减少2.40%,主要是2021年基本支出拨款增加2019738.76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807750.12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688011.36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852030.36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851242.1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3851242.18元,教育支出预算27986361.8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50957.1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97959.6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15963.52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832291.6元,减少2.40%,主要是2021年基本支出拨款增加2019738.76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807750.12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688011.36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852030.36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51242.1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51242.18元,比2020年减少832291.6元。其中:基本支出30096946.54元,比2020年增加2019738.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项目支出3754295.64元,比2020年减少2852030.36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的维修维护项目减少。
民心佳园小学校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民心佳园小学校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8500元,比2020年减少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2021年减少0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0年减少0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00元,比2020年减少0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0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54295.64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5个,金额3754295.64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蓉,联系电话:023-8870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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