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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11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3-04-23 [ 发布日期 ] 2023-04-23

重庆市八中两江金溪中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八中两江金溪中学校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湖影街1号,于20159月新开学,202110月纳入重庆市八中教育集团,由重庆两江新区全额拨款、重庆八中全面管理。

(一)职能职责

1、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普通初中各类文化教育课、实验操作的课程教学及管理,教育科研,学籍管理等工作。

2、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课外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3、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等工作。

4、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主要包括对外文化教育交流等工作。

5、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学生住宿服务及物业服务等工作。(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无下属机构。单位内设校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党政办、总务处、招生办。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07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0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8.45万元,其他收入51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195.81万元,主要是O38-1块地高中教育建设经费拨款增加经费拨款较2022年增加6000万元以及新增宿舍改造工程款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07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803.7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6719.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0.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2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1.3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195.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03.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322.5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预算增加218.4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支出增加51.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3.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3.72万元,比2022年增加 69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5.40万元,比2022年增加603.8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校日常教育教学运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学生公用支出、维修维护、学生及教师培训等支出;项目支出14248.31万元,比2022年增加6322.52万元,主要原因是O38-1块地高中教育建设经费拨款增加经费拨款较2022年增加6000万元,另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218.45万元,主要是保教费、中学住宿费收入,其他收入资金预算51.00万元,主要是学前教育延时服务费收入,2023年纳入预算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合作办学、课后服务、学生资助、普惠园经费补助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与2022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整体和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48.31万元。

(四)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整体绩效评价不涉及。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秦源梵 联系方式:023-813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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