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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6号,内设接待办,综合科,办公保障科,物业及节能科,信息技术科,车辆管理科6个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新区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新区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新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为重要接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提供保障服务。主要包括承担重要政务、公务活动的接待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场地安排、会场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等日常事务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用房的管理、维护以及相关费用的预算、审核和结算,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公务车辆编制核定、配备更新、入户维修。
(四)承办委托范围内的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运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机关通信、网络的管理维 护,机关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用餐管理等后勤保障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采购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办公秩序,指导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接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356.97万元,支出总计10391.4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502.46万元,增加5.1%,主要是公共区域维护项目费用增加,人员增加等原因。其中年初结余资金支出34.48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356.97万元,较上年增加502.46万元,增加5.1%,主要是公共区域维护项目费用增加、人员增加等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6.97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91.45万元,较上年增加502.46万元,增加5.1%,主要是公共区域维护项目费用增加、人员增加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1120.54万元,占10.78%;项目支出9270.91万元,占89.2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356.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34.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356.97万元。较上年增加502.46万元,增加5.1%,主要是公共区域维护项目费用增加、人员增加等原因。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8.92万元,下降6.07%,厉行节约,部分项目停止实施。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6.97万元,较上年增加502.46万元,增加5.1%,主要是公共区域维护项目费用增加、人员增加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8.92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两江整合后,部分项目停止实施,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要求,接待费、会议费支出减少,三是车改后公务车辆运行费大幅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65.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1.51万元,占9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4.41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分项目取消。主要用于物业、房租、水电气、公共区域维修维护、机关运行等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33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5.77%,原因人员减少一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9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9万元,下降5.77%,原因人员减少一名。住房保障支出43.71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5.77%,原因人员减少一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1万元,增加6.25%,主要原因人员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293.3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6万元,下降25.6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四)政府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手续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6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接待费、会议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车辆,无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或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天卫,联系电话:023-6703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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