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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26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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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主要职责任务为:一是根据城市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依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开展两江新区直管区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主要包括将依法征收的土地和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储备。三是组织开展两江新区直管区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整治。主要包括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土储中心与征收中心合署办公,共设6个职能科室。一是综合科,负责日常事务、文秘、人事及后勤管理等工作。二是财务科,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资金管理等工作。三是土地整治科负责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治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统筹等工作。四是合同预算科,负责项目价格核算及合同签订等工作。五是资产管理科,负责土地和房屋资产管理,土地储备、看护、出让和利用等工作。六是征收科,负责土地房屋征收、收购工作,信访稳定、纠纷调处等工作。

土储中心共有在职人员27人,其中在编人员17人,聘用人员10人。土储中心有退休人员1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的批复》(渝编〔2016〕62号文)撤销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独立建制,整合设立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为市国土房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事务性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根据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规定,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实行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31,600.43万元,支出总计1,531,600.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727.75万元、增长239.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930000万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和240000万元的重庆力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收回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31,600.4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03,133.26万元,增长257.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930000万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和240000万元的重庆力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收回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1,600.43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31,60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857.79万元,增长252.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930000万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和240000万元的力帆集团鸳鸯工厂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8.25万元,占0.04%;项目支出1,530,962.18万元,占99.96%。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30.0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1,60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133.26万元,增长257.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930000万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和240000万元的重庆力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收回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485.15万元,增长83.84%。主要原因是年中 调整预算,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较年初预算数调减27.3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年初预算数调减9.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调增708762.4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调增194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调减12185.9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1,60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883.03万元,增长25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930000万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和240000万元的力帆集团鸳鸯工厂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485.15万元,增长83.8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7.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9.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及医保垫底资金;城乡社区支出1527533.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708762.47万元,主要用于土储中心征收收购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97.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了1945.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运行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及土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工程费、土地转用费和国有土地看护费三个资产管理类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506.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2185.99万元,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各街道房屋资产代管费和土地储备证房屋产权证办证费用。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30.0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年末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5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9万元,下降38.23%,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9.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7.8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2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5万元,下降34.15%,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政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例有所下降。   

(3)城乡社区支出1,527,533.62万元,占99.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8,762.48万元,增长86.56%。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93670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930000万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增加1925.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土地出让中介费用174.64万元、土地转用费1705.37万元和土地专项债发行中介费5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减少230177.5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进度支出的减少。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97.63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增加1,945.51万元,增长352.37%,主要原因是增加土地转用费560.48万元、国有土地看护费141.58万元和土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工程费123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506.71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85.99万元,下降89.00%,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减少12174.5万元,主要为高新园非住宅划转出减少11911万元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5万元,增长9.7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7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23.3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130.0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27,01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2,384.88万元,增长259.61%,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收入增加1031287.83万元和城市建设支出收入增加68920.24万元。本年支出1,527,01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481.74万元,增长269.26%,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1031287.83万元和城市建设支出增加68920.24万元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7万元,下降72.73%,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决算均有所下降;二、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四、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8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2万元,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推进项目建设检查、土地和房屋看护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69.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保养费减少。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接待支出。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14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03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5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工程建设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3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30962.18万元。总体看来,土储中心2018年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基本达成年初设定目标。

土储中心2018年对2个基建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分别为L24-1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和L59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涉及资金2502.81万元。其中L24-1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尚未取得评价报告,L59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取得评价报告的初稿。从初稿的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以及系统性的原则,从项目的投入、管理、产出效果三个方面对项目的程序规范性、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质量验收和社会效益等15个明细指标进行了打分,L59路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最终得分90.47分,评定等级为“优秀”,基本完成或达到了预期设定的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土储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联系人:刘颖,电话:023-6311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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